商主体依法确定的,从事商业营业的固定场所。商主体的营业所和民事主体的住所具有相同的法律意义,它们均表明主体的外部特征;但前者依商法或商业登记法确定和变更,后者依民法的一般规则确定和变更。商主体可以有多个营业所,其数个营业所之间依法发生主从关系; 大陆法多数国家的民商法规定: 商主体的主营业所须备置商主体登记文件副本和商业帐簿,其分营业所从属于主营业所,受后者指挥。营业所的法律意义在于: 它是确定商事行政管理和诉讼管辖的依据,是确定营业交易中债务履行地的依据,是确定诉讼文书送达处所的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