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伯聪。江西德化(今九江)人。早年就读于法文学堂,不久赴法国留学,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6年回国执律师职务。1927年任国民政府司法部秘书长、次长、代理部长,并兼任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1928年任司法行政部部长。1930年任南京特别市市长。1935年任《时事新报》、《大陆报》、《大晚报》三报总经理。抗日战争爆发后,任行政院秘书长。1940年先后任驻法大使、驻美大使。抗战结束后回国,任立法院副院长。1947年4月为台湾省政府首任主席。1948年底辞职赴美国。1964年为台湾国民党当局驻日本“大使”。1966年任“外交部”长,后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78年5月18日在台北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