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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面整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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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日益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在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举行的中共十二大提出,在认真学习新党章的基础上,要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9月12日至13日举行的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考虑如何抓好整党,争取从1983年秋天起,在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整党工作。
 1983年10月12日,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认为,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拨乱反正,党的作风和组织得到初步整顿,党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健康力量在党内已占优势,党完全能够依靠本身的力量,纠正自己的错误。但也必须看到,十年内乱的流毒远未肃清,党内思想、作风和组织严重不纯、纪律松弛等问题,仍相当严重。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然经常受到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和腐蚀,因而有必要集中精力进行一次整党。《决定》指出: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整党的总目的和要求,就是要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依靠全党同志的革命自觉性,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执行党的纪律,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提高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加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整党的步骤是:从中央到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分期分批整顿。每个单位的党组织的整顿,也要自上而下,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整党的基本方法是: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在整党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加强思想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对党员的组织处理,一般要放在整党后期进行。《决定》对组织处理的基本原则政策及党员登记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并特别强调整党必须防止走过场。
 为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全会选举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胡耀邦;副主任:万里、余秋里、薄一波、胡启立、王鹤寿;委员:邓立群、陈野苹等16人;顾问:王震、杨尚昆、胡乔木、习仲勋、宋任穷。
 全会发表的公报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积极参加整党。
 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以后,整党工作很快在全国展开。10月13日至22日,就有15个省、市、自治区党委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10月17日至25日,中纪委第3次全体会议集中讨论了从纪律检查方面保证中央整党决定的贯彻执行问题,并原则通过了《加强党的纪律的若干规定》(草稿)。10月21日至26日,中共中央又邀请党外人士座谈,向党外朋友传达了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并就整党问题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第一期整党阶段。
 这一阶段的整党主要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一级及解放军各大单位展开。
 1983年10月22日,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指委)发出第1号通知,公布了整党学习文件中的《党员必读》一书的目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军队系统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开始学习。11月4日,中指委讨论通过了整党学习文件中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和《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两书的目录。
 11月19日,中指委讨论通过了关于整党中要充分听取党外朋友和党外群众的意见的若干规定,并将这个规定作为中指委第3号通知在党报上发表。通知指出,充分听取党外朋友和党外群众的意见,这是整党中要求走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方式,各级党委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党外朋友帮助整党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在整个整党期间,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和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应成为一种制度。党外朋友对党内某些人的严重违法乱纪甚至刑事犯罪的揭发材料,可以送管理这些人的上一级党组织,上一级党组织要负责调查处理;各级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正确对待党外朋友的意见和批评,而且要教育广大党员正确对待,不允许拒绝听取党外朋友的意见和批评,更不允许对提意见和批评者进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1983年12月,中央和国家机关23个部门举办司局级以上党员干部整党文件轮训班,参加轮训的人员有76名是部门党组成员和部委级干部,有18名是部门主要负责人。
 12月10日,中指委发出第4号通知,即《关于向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派出联络员小组的通知》。“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分批向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派出联络员小组。”“联络员小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了解所在省、市、自治区和部委的整党情况,掌握动向,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地向当地党委或党组和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反映,提出建议。在第一期整党中,中指委和中央军委共派出了有850人参加的90个整党工作联络员小组。
 12月16日,中指委又发出第5号通知,要求所有第一期整党单位的党委、党组都必须组成两套班子,一套抓整党工作,一套抓经济工作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保证整党工作同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两不误,并互相促进。
 1984年1月1日,中指委发出第6号通知,即《关于第一期整党单位的党委或党组必须贯彻执行边整边改方针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第一期整党单位的党委或党组从学习整党文件阶段起,立即动手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拖延,不能只说不做,以便使党内外群众及时看到整党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信心,推动整党工作的顺利发展。为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整党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中央批准,于1984年1月3日成立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群、政法、宣教、综合、工交、军工、农林、财贸、科技、外事等10个口的整党指导小组,以便于指导各部委的整党工作。
 1984年3月4日中指委发出的《关于对照检查阶段必须注意的若干事项的通知》(即第7号通知)就对照检查阶段必须注意的若干事项从八个方面作了原则规定:一个单位能否由学习整党文件阶段转入对照检查阶段,要按照中指委提出的整党文件学习不走过场的三条主要标志负责检查、把关,要做到成熟一个转一个,不要“一刀切”、赶进度;对照检查要围绕中央整党决定规定的整党总目的来进行;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后,必须进一步抓好学习整党文件,摸准本单位的主要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三个方面的工作,为对照检查做好充分准备;对照检查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搞好对照检查的关键;为防止对照检查走过场,必须加强上下监督;上述规定不仅适用于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的党委、党组,基本精神也适用于其他第一期整党单位和党组织的党员;无论处于学习文件阶段,还是转入对照检查的单位,对边整边改的工作,都必须进一步抓紧,特别是对许多部门、行业中形成的特殊性歪风,要认真加以解决。
 1984年4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武昌会见湖北省和武汉地区党政军领导同志时指出,1984年全党工作要抓好两件事:一个是整党,一个是经济工作,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二者的关系是:整党促进经济,经济检验整党。并进一步指出,要正确对待历史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好当前问题;要认真清理“三种人”;要下决心使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抓紧第三梯队建设。4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就是要彻底否定“文革”》的文章。文章指出,整党中,每个党员都要认真阅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尤其是“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至今尚未正确认识的同志,更要认真学习,严肃地对照检查。
 1984年6月7日,中指委发出第8号通知即《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赵紫阳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通知进一步强调,“各整党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时间,全面部署工作,切实做到整党同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日常工作互相促进。通过整党促进改革和经济建设,用改革和经济建设的成效检验整党,这是我们在整个整党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6月30日,中指委发出第9号通知,即《关于各整党单位在对照检查基本完成后要有一个整改阶段的通知》。《通知》指出,整党单位在整改阶段,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端正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2、切实消除派性,增强党性。
 3、深入查处造成国家经济上、政治上重大损失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
 4、认真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重大问题。
 上述四个方面既是整改的重点,也是对整改的主要要求和检验整改阶段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7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坚持高标准整党》的社论。社论指出:高标准整党,就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整党决定全面完成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个方面的任务。决不允许走过场。各整党单位在对照检查基本完成后,要有一个整改阶段,用几个月的时间大力整改,这是前一阶段边整边改工作的继续和发展,是坚持高标准整党,保证整党不走过场的又一重大步骤。
 随着整改的展开,彻底否定“文革”再次响亮地提出来。1984年8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彻底否定“文革”就要清除“三种人”》一文。文章指出,在整党中,我们强调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要坚决清理“三种人”,这是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健全我们党的关键所在,随着整党的进展应把坚决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8月15日,《人民日报》又发表《彻底否定“大民主”》文章。文章指出,彻底否定“文革”,包括否定它的理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也包括否定它的形式——“大民主”。
 为了使整改工作有明确的目标,1984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1、当前要集中精力,抓紧省、部级、第三梯队的建设和干部调整;配合中指委办公室扎扎实实地做好清理“三种人”工作;狠抓干部政策,特别是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结合整党,注意反对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
 2、坚定不移地、有计划地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
 3、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
 4、进一步搞好机关整党。
 第二期整党阶段。
 在第一期整党的一年中,着重解决了统一思想问题,并且开始着手整顿党风。为了进一步整顿党风,加强党的纪律,使整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1984年11月开始了第二期整党。1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就第一期整党情况和第二期整党工作的部署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原则上同意了中指委关于《第一期整党的基本情况和第二期整党的部署意见》。文件总结了一年来整党工作的成就,并指出,按照中央整党决定的要求,从1984年冬到1985年,进行和完成地、县以及相当于这两级的企业事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整党;从1985年冬到1986年,进行和完成县以下单位的整党。文件强调,第二期整党必须与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达到整党促进经济、经济检验整党的目的。文件还提出,第二期整党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中共中央和中指委将通过发布有关通知和派遣联络员和巡视员等方式,在重大方针政策和其他重大问题上加以指导。根据这个文件,中指委于11月22日发出第10号通知,即《关于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整党单位在基本完成整改阶段的任务后,即可转入下一阶段,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以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12月15日,中指委又强调,调整班子,加强第三梯队建设,是这次整党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个任务完成得如何,是衡量一个单位整党搞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之一。
 1985年1月7日,中指委发出第11号通知,即《关于检查总结第一期整党工作,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的通知》。要求第一期整党单位在基本完成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后,对一年来的整党工作进行严肃认真的检查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
 在1985年1月27日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和纪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出了当前最突出的三股歪风:有些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利用职权经商,从中牟利;违反政策乱涨物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会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各部门纪检组织要协助本部门党组织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结合整党查处典型事件。二是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配合地方党委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尤其是领导班子的党风。2月,中指委副主任薄一波在广东调查研究实际工作时指出,要看到整顿党的工作作风,加强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纠正在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在第二期整党中,要在整顿作风,加强纪律方面花大力气。随后,中指委于2月28日至3月6日召开了第二期整党工作会议,具体讨论了如何加强领导,搞好第二期整党工作,巩固和发展第一期整党的成果,特别是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3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委托胡启立在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第二期整党工作的四条重要意见:
 1、总的来说,还是中共中央整党决定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这四点,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同时,第二期整党要把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增强党性、加强纪律作为突出重点,抓紧抓好。
 2、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全党要抓,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自己身边做起。
 3、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要层层负责,提高认识,见诸行动。
 4、针对当前新的不正之风蔓延的情况,要特别强调加强党性教育,特别强调严肃执行党的纪律。
 会后不到一个月,全国就有20个省(市、自治区)召开了会议,传达了中指委会议精神,布置本省、市、自治区的第二期整党工作,重点强调反对新的不正之风。
 4月10日,中指委发出第12号通知,即《关于第二期整党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完成整党任务中要注意突出重点;要把增强党性观念作为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的中心环节;要坚决纠正新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建设。
 9月24日,陈云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了干部、干部子女经商以及钻改革的空子,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等“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正在严重地腐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明确指出,“我们要搞社会主义,一定要抵制和清除这些丑恶的思想和行为,要动员和组织全党和社会的力量,以除恶务尽的精神,同这种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9月20日至26日,中指委办公室召开8个地(市)委书记整党工作座谈会。薄一波在会上指出:当前,要把整顿党风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党风问题的实质是党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关系问题,是关系到我们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第二期整党工作经过一年时间,在全国地、县两级全面展开,对于促进地、县两级党组织和党员端正思想、整顿作风及促进地、县改革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到1985年11月,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开始了第三期整党工作。
 第三期整党阶段。
 1985年11月24日,中指委发出《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对农村整党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认识;进一步正确认识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政策;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同时,要求农村整党工作原则上应先乡后村、分期分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从1985年冬开始,到1987年春完成。参加第三期整党的党员有2 000多万。在这期整党中,各省、市、自治区共派出宣讲员和联络员63万人深入农村帮助整党。1986年5月和6月,中指委先后在郑州、南京、长沙、兰州分别召开了北方片11省市委书记、沿海6省市、南方7省市及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整党工作座谈会,分别研究、部署了农村整党工作。通过整党,一些曾经一度瘫痪的农村党支部和党小组恢复了组织活动,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受到处理,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党性教育。
 1987年5月26日,薄一波在全国整党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整党的基本总结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报告,报告总结了整党工作取得的成就和整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失误。经过3年多的整党工作,全国在整党前已清理处理40万人的基础上,又清理“三种人”5 449人,查处犯有严重错误的人43 074名。通过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开除党籍的共有33 896人,不予登记的90 069人,缓登的有145 456人,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共有184 071人。3年多的整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整党工作虽然取得成就,但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巩固整党成果的同时,又开始了整党工作的新阶段。
 整党工作的新阶段。
 1988年1月底到2月初,中纪委书记乔石在湖南视察时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实行党政分开,各级党组织要以更多的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要从严治党,并且要从领导干部抓起。2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党政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
 此后,在一段时间内,大力开展了从严治党,反对腐败,提倡清廉的运动。同时,致力于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从而使党的基本路线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但是,由于一段时间内有些领导人忽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淡化党的领导,偏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从而导致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在1989年4月至6月出现了一场动乱,乃至发展成后来的反革命暴乱。中国共产党从这场动乱中吸取了教训,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统一全党的思想,并且更加坚决地从严治党,反对腐败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1989年6月底召开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做几件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7月27日和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了全体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近期先做七件事,涉及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首先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做起。这七件事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坚决制止高干子女(或配偶)经商;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严格按规定配车,严格禁止进口小轿车;严格禁止请客送礼;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是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
 1989年的政治动乱以后,中国共产党着重严惩腐败分子,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一时期,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惩治腐败取得很大成就,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如海南省长梁湘以权谋私被撤职,这表明,在中国无论什么人,不管是一般干部还是高级干部,只要违反党纪、政纪、国法,都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1990年3月20日,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因此,必须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党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人民群众胜利前进,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这是改善党群关系,保证我们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措施。《决定》提出在1990年和1991年一定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出成效:
 (1)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2)继续惩治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及腐败分子。
 (3)继续抓紧查处大案要案。
 (4)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和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要同行政领导一起,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
 (5)提拔和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办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中国共产党的整党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取得显著成绩,首先,这次整党使全党统一了思想,通过系统学习整党文件,开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普遍进行党性、理想教育,澄清了模糊认识,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更加明确了改革、开放、搞活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克服了“左”的思想和宗派思想,大大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全党在思想上的统一也使全党增强了团结。其次,整党期间,各地努力查处了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法乱纪、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的案件,刹住了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不正之风。在农村整党中通过清理财务的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归还了长期拖欠的公款公物。同时,中央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奉公,使党风得到好转。此外,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了党的纪律。对一批有问题和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一些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充实了党的力量,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地保证了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在整党中,通过惩治腐败,实实在在地做了几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事,提高了党的威信,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整党,加强了党的自身建设,使中国共产党以崭新的革命风貌更好地担起领导中国人民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历史重任。

字数:8913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624-6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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