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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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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联合国组织的发起国和创始国之一,也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1943年10月,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宣言,建议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1944年8月,上述四国在美国华盛顿拟订了组织“联合国”的建议案。1945年6月,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2名代表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组织成立大会。当时,中国共产党一方派董必武参加了大会,并作为中国的代表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政权,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向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分别致电联合国组织秘书长赖伊和联合国大会主席罗慕洛,声明“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现已无权代表中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因此,声明要求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与精神,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

但是,由于美国的长期阻挠和破坏,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一直被败逃到台湾的国民党当局所占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威望的日益提高,自1961年第16届联大起,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国家越来越多。1971年10月,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合法权利”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的提案,大会经过激烈的争论,于10月25日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台湾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决议。10月26日,我国外交部代理部长姬鹏飞,收到了联合国秘书长吴丹关于26届联大通过恢复中国合法权利的决议的电报。10月29日,我国政府就此发表声明,宣布中国政府立即派出自己的代表参加联合国的工作。11月11日至12月18日,以乔冠华、黄华为正副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第26届大会,乔冠华代表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阐明了中国的对外政策,受到了大多数国家代表的热烈欢迎。

字数:938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578-5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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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外交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中国是联合国的发起国之一。1945年,50个国家在美国旧金山...但由于美国从中阻挠,使得国民党当局长期占据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从1961年十六届联大开始,对于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问题在联合国内外展开了一系列斗争,直至1971年10月2...字数:451 来源:台湾历史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