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干校”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建立的机关干部集中下放劳动,接受再教育的场所。
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在纪念毛泽东“五·七”指示发出两周年时,把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同时也把所谓“走资派”之类的人,送去劳动改造,在庆安县柳河办了一所农场,定名为“五·七干校”。经过大约5个月的办校实践,柳河“五·七干校”总结出一套经验。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的通讯报道,并加了编者按。在编者按中发表了毛泽东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此后,全国各地普遍开办“五·七干校”,把原党政机关的绝大部分干部,大专院校的部分教师、职工,都送去劳动、学习。所有受审查、受批判的干部,被“造反派”认为不能继续工作的干部,不论“老弱病残”,不论原来职务多高多大,统统下放到干校劳动改造。据统计,中央一级机关开办“五·七干校”106所,下放干部11.9万人,另有随校家属3万多人,知识青年5 000多人。各省、市、自治区(缺福建资料)“五·七干校”1 497所,下放干部、工勤人员439 500人,另有随校知识青年1万人。
“五·七干校”的根本任务,说的是“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培养一支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干部队伍”。要“坚持政治建校的道路,结合阶级斗争和生产劳动,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狠批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入党做官论’、‘劳动惩罚论’、‘下乡镀金论’,培养能官能民,能上能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提高广大干部继续革命的自觉性”。事实上,许多地方的“五·七干校”成为迫害干部的场所,许多人被折磨致死。
在“五·七干校”中,“五·七”战士“一面学习,一面生产”。所谓“一面学习”,就是重新学习“阶级斗争”,搞“斗私、批修”,“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继续进行“斗、批、改”,批判“走资派”,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并同一小撮破坏干校的“阶级敌人”作斗争。一面生产,是“五·七”战士的必修课,培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参加体力劳动,以实现“粮、油、肉、菜”四自给。
“九·一三”事件后,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解放老干部和平反冤假错案。从1972年开始,“五·七”战士陆续分配工作,并抽调在职干部到校“轮训”(劳动锻炼)。原“五·七”战士一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分配完毕,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各地的“五·七干校”陆续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