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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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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发表联合公报,“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并“商定在三个月内互派大使”。

中法建交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前后,法国政府内部曾有人主张承认新中国,以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印支政策。1950年1月中国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并与之建交后,法国政府内部反对承认新中国的一派占了上风。1954年日内瓦会议解决了印度支那问题,扫除了法中关系的一大障碍,两国关系有所改善。法国议员代表团来华进行访问并与中国领导人进行了会谈,中国青年、电影、文化等民间团体也访问了法国。1958年法国戴高乐重新上台后,执行了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开始考虑与中国建交,但这一时期法国又在阿尔及利亚进行殖民战争,中国对阿尔及利亚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给予坚决支持。法国曾希望中国先停止对阿尔及利亚的支持,对此中国政府表示:我们对中法建交可以等待,但我们对阿尔及利亚的支持将一直持续到他们争取独立的斗争取得最后的胜利。1962年2月法国与阿尔及利亚签署了埃维昂协议,结束了阿尔及利亚战争,为法中关系扫除了又一障碍。1963年10月,戴高乐派法国前总理富尔持他的亲笔信来华访问,与中国领导人商谈两国建交的问题。富尔带来了戴高乐的“建交三方案”。即:无条件承认方案、有条件承认方案和近期承认方案。富尔说戴高乐希望实现第一方案。但这一方案完全避开了台湾问题。富尔解释说,中国如果愿意同法国建交,法国将不管别国的意见,完全独立自主地作出决定。法国之所以希望中国不要坚持以法国与台湾断交为前提,是为了避免给人以法国接受了中国先决条件的印象。鉴于法国政府的这种立场,中国政府提出了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又体谅法国处境的方案,即公开声明与内部默契相结合的方案,公开声明仅涉及法国承认中国并建议立即建交、互派大使、中国表示同意的内容。内部默契原则就法国与台湾断交,以及法国在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态度作出具体规定。富尔同意将这一方案带给戴高乐。此后,中法双方代表在瑞士就建交的具体事宜进行了谈判。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双方建交,并在三个月内互派大使。根据双方协议的内容,中国外交部又于1月28日发表声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谈判并且达成两国建交协议的。按照惯例,承认一个国家的新政府,不言而喻意味着不再承认被这个国家人民所推翻的统治集团。”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不得不宣布与法国“断交”。

法国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不顾美国压力,与中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这是中国与西欧关系的一个重大突破,对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是一个沉重打击。中法建交又是中国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发展关系的一个范例。中法建交对国际政治力量的分化改组产生了重要影响,有利于打破两大军事体系严重对立危及世界和平的局面,对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维护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义。

字数:1218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319-3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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