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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学大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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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以前,大寨大队是中国农业战线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山区的先进典型。倡导“农业学大寨”,主要是学习大寨那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以推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向前发展。大寨经验因地制宜地推广,曾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大寨这面旗帜,推行他们的一套“左”倾农村政策,“农业学大寨”运动变成了推行“左”倾农村政策的重要手段,给中国农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机和后果。70年代末,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场刮遍祖国大地每个角落的学大寨旋风,随着改革浪潮的蓬勃兴起,渐渐销声匿迹。历史地考察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提出以及发展演变的全过程,总结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是十分有益的。
 


 大寨大队地处山西省晋中地区昔阳县东南海拔1 000多米的土石山区。全大队原是一个自然村,两个生产队,有83户人家。1953年,实行农业集体化的第一年,他们就制订了改造自然的规划,决心把全村7条大沟,几十条小沟都闸坝垒堰,淤成良田;把全村被分割成4 700多块的802亩坡地修成水平梯田,使穷山沟变成米粮川。从五十年代起,大寨人凭着扁担,箩筐,镢头,铁锨,在土石山上开沟造地,平整田面,蓄水保墒,抗旱防涝,用秸杆还田,增施农家肥等方法,改良了土壤,改变了恶劣的生产条件,使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52年亩产237斤,1962年增至774斤。1963年8月,大寨遭受特大暴雨,冲垮100条大石坝,层层梯田冲成了大沟壑,颗粒无收的耕地180亩,占总耕地的1/5以上;村里的140孔窑洞,塌了113孔,125间房屋倒塌77间,灾情十分严重。但是,大寨人没有气馁,他们提出不要国家救济款、救济粮、救济物资的“三不要”口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仅一年时间就医治了这场毁灭性洪灾造成的创伤,筑好了层层叠叠的梯田,新修了一排排青砖瓦房,一孔孔青石窑洞。1963年粮食总产量仍有42万斤,按有收成的面积平均,亩产仍在700斤左右。大寨大队党支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逐渐改善社员生活的同时,向国家总共交售粮食175万余斤,每户每年平均交售2000斤。这在当时国民经济还很困难,粮食产量普遍不高的情况下,确实难能可贵。大寨大队不愧是农业战线上艰苦奋斗的典型,他们的先进事迹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重视。
 1959年,中共山西晋中地委在大寨召开现场会,在晋中专区推广大寨党支部工作的先进经验。1963年,中共山西省委号召各级党组织学习大寨人战胜困难的经验。1964年2月9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交流了大寨大队等典型经验。会议认为各地都有自己的先进典型。2月10日,《人民日报》刊载大寨大队依靠自己力量同穷山恶水作斗争的报道,同时发表《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的社论,介绍大寨艰苦奋斗,发展生产的事迹。1964年4月21日至5月12日,周恩来委派农业部长廖鲁言率领调查组到大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他们系统全面地考察了大寨大队的历史和现状,艰苦创业的事迹和经验,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的具体措施和物资技术条件等,形成《大寨大队调查报告》,上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肯定了“大寨是全国农业战线的一面红旗”,建议“上下共同努力,使这面旗帜越来越红,越举越高”。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如对农林牧副全面发展注意不够,某些铺张浪费,讲排场的苗头等。1964年5月,毛泽东在听取国家计委关于“三五”计划设想的汇报时,提出发展农业主要靠大寨精神,号召:“农业学大寨。”从1964年的情况看,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全面回升,整个国民经济已经好转。为了激发全国人民发奋图强,加快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工农业战线上树立大庆油田和大寨大队作为榜样,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提出“农业学大寨”就是要以大寨大队那种自力更生的精神把农业搞上去。农业要搞上去,国家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就需要发扬大寨精神,靠农业本身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像大寨那样,“不借国家的钱,也不向国家要东西”。因为当时毛泽东重点考虑的问题是战备,是如何集中更多的人、物、财力加速进行三线地区的建设。1964年12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了大寨大队和大庆油田的经验,并号召工农业战线学大庆油田和大寨大队的经验。周恩来在报告中把大寨的基本经验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在中央的号召下,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全国蓬勃展开。
 这一时期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主要采取了如下方法和措施:
 (一)着重强调学习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1964年1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靠大寨精神》的社论指出:发展中国的农业生产“靠发扬五亿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这是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说:“全国所有社队的生产建设,都要像大寨那样,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因此,各地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把学习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放在首位。全国农村社员响应中央号召,开始挖河打井,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建造旱涝保收田,粮食产量逐年上升,不少社队不仅摘掉了“年年吃供应粮,年年要贷款”的穷帽子,而且开始向国家交售余粮。
 (二)把学习昔阳的大寨和“本地的大寨”结合起来。中共中央为防止大寨经验在推广中犯“一刀切”的错误,特别强调指出:每一个地方,不论是山区还是平原,既要很好地学习大寨的经验,也要很好地总结推广自己的“大寨”经验。各地均召开了农业先进代表会议,层层树标兵,立样板,形成省有省的“大寨”,县有县的“大寨”,社有社的“大寨”。这些各地的“大寨”,既发扬了大寨精神,又结合了当地实际,看得见,摸得着,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用一带二的方法推广大寨经验。1962年,中共山西省委总结推广大寨带领村井沟队,使其由落后变先进,师徒双双出席省劳模会的一带二经验,收到较好效果。这个经验后来全面推广,各地都树立了学大寨的标兵,来带动周围落后社队,形成了一个学大寨的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总之,“文化大革命”前,大寨是农业战线上的生产典型;学大寨主要是学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这段时期,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大寨这面旗帜和“农业学大寨”运动这种形式,适应“文化大革命”发展各个阶段的需要,作为在农村推行“左”倾政策的工具。同时,大寨大队和所在的县、地、省的某些干部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否定大寨原先的经验,认为大寨的根本经验就是“大批修正主义,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即“大批促大干”。这些经验归结为一点,就是所谓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从大寨、昔阳10多年的实践来看,这个“继续革命”的内容主要有:
 (一)不断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形成阶级斗争扩大化,进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大寨的代表人物说,他们的脾气“就是爱斗,七斗八斗不停休”;“斗一步进十步,步步斗进一路”。这里的斗已经不是“文化大革命”前的战天斗地,而是混淆敌我,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当作“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把许多干部和群众当作“阶级敌人”进行无情的打击和残酷斗争。在进行这种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过程中,他们还不断地总结出新鲜经验以指导全国。1967年初,大寨经验被翻新为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紧紧抓住阶级斗争的纲,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1969年党的九大后,大寨又总结出落实九大提出的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基层,把专政矛头对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经验。1971年,大寨大队根据政治形势的需要提出了“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的口号。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大寨又提出他们的经验是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普及、深入、持久地进行了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1975年,在批判所谓资产阶级法权的浪潮中,大寨总结的经验变成了对资产阶级法权的限制,是同资本主义作斗争的重要内容。“四人帮”被粉碎后,大寨又总结出同“四人帮”进行斗争的经验。大寨的经验成了政治上的风向标,已经完全背离了它原来的精神,因而根本不可能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而是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使生产受到损失。
 (二)盲目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使“平均主义”重新泛滥。
 昔阳县从1958年人民公社化到1961年实行的是大队核算。1961年搞核算单位下放时,有94%的大队由大队核算降为生产队核算。大寨大队规模小,实行的是大队核算制。为使学大寨“不走样”,昔阳从1967年冬到1968年一年多的时间,又将所有的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后来大寨公社实行公社所有制,并想在昔阳搞全民所有制,盲目地进行生产关系的变革。与“穷过渡”相伴随的是平调风和平均主义倾向日益普遍。平调风的表现主要是在生产队过渡到大队核算时,穷队共了富队的财产,在向公社所有过渡时,人为地缩小贫富差别,无偿地剥夺了部分农民的劳动果实。一些农村生产队为了避免或减少公社或大队平调其资财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纷纷杀猪砍树,吃光分尽储备粮和公积金,使集体经济遭受损失和破坏。在学大寨中,平均主义也重新泛滥,最典型的平均主义是在生产劳动中否定“定额管理”,推行大寨式的评工记分方法,即所谓“一定四评”,自报公议。这种记工方法由记工员登记社员出勤天数,定出工分评分标准,召开评分会,经社员自报,群众评议,来确定每个社员的工分。这种将社员思想觉悟作为评工分的重要依据的方法,使社员劳动支出与工分在一定程度上脱钩,并且差别很小,所以群众说“大寨工”是“大概工”,干活大呼隆,干多干少一个样,记工一拉平,越评越没劲。这种平均主义造成多劳不能多得,少劳并不少得,特别是生产队、大队的干部天天出勤,比社员的工分还多,实际上是无偿地占有了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其结果是鼓励懒汉,导致劳动纪律松弛,出工不出力,挫伤生产积极分子的劳动热情。
 (三)“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这是大寨在文革中推广的一条经验。在中国农村,资本主义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什么发展,特别是实现合作化之后,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集体分配。农村中不过是还遗留了一些小农经济的残余。为了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就是减少甚至完全取消自留地,或限制自留地的经营项目。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压力下,一些农民被迫无偿地献出自留地,宅边地,自有果树;农民家庭发展饲养业、采集业、编织业等,有的地区规定了农户饲养家禽、家畜的最高限额,有的甚至将家庭养的猪收归集体所有。有些地方的土政策规定采集、编织业等只能由集体搞,不准农民单独经营;限制农民外出从事各种生产和劳务性活动,农村中的木匠、篾匠、铁匠、泥瓦匠等手艺人的生产活动遭到禁止或限制;通过流通环节限制农民家庭副业生产,农村集市贸易时停时开,几起几落,商品经济日趋萎缩。一些地区国家的商业、供销部门也拒绝收购农民个人生产的农副产品。所以,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并没有堵住资本主义的路,而是堵住了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社员群众治穷致富的路。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寨执行的已经不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先进经验,而是“左”倾错误。在推行学大寨的过程中又把大寨模式化、绝对化和永恒化了。
 中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生产情况和耕作习惯千差万别,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为要全面地进行农村建设,不仅要发展农业,还要发展林、牧、副、渔各业,发展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地区,各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实事求是地发现、培养各种各样的先进典型。可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这么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却只有大寨是“先进典型”,不能有其他的先进典型。只能用大寨的经验去向全国推广,把大寨绝对化为一个模式,然后用大寨这个模式去套全国所有的社队(1966年全国共有人民公社7万多个,生产队65.1万个)。甚至发展到“大寨怎么做,全国农村都应那样做”。否则就是学习“走了样”、“掺了假”。于是,大寨大队生产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如搬山造田,偏废多种经营以保证粮食稳产高产等,在一些地区也被不切实际地照搬,违反了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破坏生态平衡,浪费人力物力。素有“千湖之乡”的湖北省,原有千亩以上的湖泊1065个,被围掉1/2左右,水面面积减少3/4。陕西省镇巴县原来森林覆盖率在60%以上,无水、旱、雹灾,林茂粮丰,毁林开荒后,不仅林产品产量下降,而且水、旱、雹灾频至,全县粮食锐减。内蒙古伊克昭盟开垦草原后,1 800万亩草原沙化,风沙南侵,每年在原有耕地上重种、毁种达百万亩之多。大寨用什么生产工具,其他社队必须跟着用什么生产工具,形而上学猖獗到如此地步。
 先进典型同其他事物一样,是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一旦他们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致不再继续成为先进典型的时候,就不应当人为地去“保”。我们应该经常、及时地发现、培养新的典型。新的典型不断涌现,后来者居上。这正是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标志。可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却把大寨、昔阳固定为永远先进的典型。为了保持大寨、昔阳永远是先进单位,国家不得不动用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来支撑这两个“先进典型”的门面。例如,大寨大队的盘山渠道,就是用解放军和其他社队的人力物力修建的,故名军民渠。又如,合作沟搬山填沟造平原的工程,主要是依靠解放军采取定向爆破的办法,把山中间那座土山搬到低处去。再如昔阳县,1966年以来,国家在分配水利投资、化肥、农业机械、汽车等方面,都给予过多的特殊照顾。仅晋中地区支援昔阳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款就达2 560万元,平均每增加一亩水浇地要600多元(全国农村人民公社三级固定资产每亩平均尚不到50元);昔阳的“西水东调”工程,不但破坏原有潇河灌渠,损人利己,而且耗去国家投资4 900多万元。类似“西水东调”工程的,还有昔阳拖拉机厂的建设。一个先进单位,如果需要国家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持的话,这个单位也就失去了先进典型的意义。为了维持全国第一个先进县这面“红旗”永不倒,不但耗费了国家大量资财,而且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昔阳县自1973年到1977年的五年中,共虚报了粮食2.72亿斤,比这五年实际粮食产量多报了近24%。由于连年虚报,弄得有些社队增了产却闹粮荒,这是对全国第一个农业学大寨县的莫大讽刺。
 本来,农业学大寨只是农业战线的事,但是,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控制下的舆论工具,把大寨捧得越来越高,吹得越来越玄.越来越神秘莫测,似乎大寨、昔阳是“一贯正确”、“一切先进”,结果,工业、财贸、文化、教育、体育、司法、公安、民兵、青年、妇女等各行各业都提出了学大寨的口号,甚至外宾也要学大寨。于是,出现了各行各业都拥到大寨“参观取经”的空前情况(到大寨“参观取经”的人次在1 000万以上)。
 


 “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左”倾错误推向极端,再加上强行推广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把广大农民都卷入这场运动中去,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中国农村经济的路子越走越窄。
 应当指出,各级党委在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农民在这10年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还是使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购买的农业机械增多,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广泛使用化肥、农药等方面。
 农业学大寨期间,在原有水利设施的基础上,又新建和续建了一大批工程。如子牙河工程、江都水利枢纽工程、丹江渠道主体工程,修治了新汴河,治理沱河,湖南欧阳海灌渠、新沂河、新沐河、红卫河、苏北灌溉总渠等。1976年淮河流域的农田灌溉面积达1亿亩,比1965年扩大1倍。在没有河湖地区,打机井提出地下水灌溉农田,据1972年5月统计,冀、鲁、豫三省新建机井40余万眼,相当于“文化大革命”前的5倍,利用机井灌溉的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1/2。到1975年,全国农田灌溉面积比1965年增长了31%;全国耕地中的盐碱地已有1/2改造为良田。但也有些地方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学习大寨“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的形式主义,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搞一些“花架子”工程,效果很差。
 1966年2月,毛泽东在给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设想》的批示中指出:用25年时间(1956年算起),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3月,毛泽东就此问题给中共中央的信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7月,在武汉召开了农业机械化湖北现场会议,制定了关于农业机械化规划的几个问题的文件,提出了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此后,各级政府重视农业机械化问题,到1972年,全国已有96%的县建立了农机修造厂,许多社队购置了农业机械。机耕面积,1976年达到3491万公顷,相当于全国1/3的耕地面积,比1965年的1557万公顷,增长124%。农村载重汽车,1976年拥有4.8万辆,比1965年增加3.3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地方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盲目行事,生产的农机具不配套、不适用,不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效用;许多拖拉机和农用汽车不是用于农村生产,而是用于交通运输(农民叫跑运输)。各地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很不均匀,上海、天津的郊区约占80~90%,而贵州等地在1%以下;不少生产队使用机器后,未能及时给富余劳动力找到出路,致使生产队开支增加,收入减少,经济效益反而因使用了高效率的农业机械而降低。事实证明,“1980年基本完成农业机械化”的提法是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空口号。
 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在极为困难的环境里,也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我国粮食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66年以后,国内生产与进口的农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有较大的增长。1976年与1966年相比,农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的产量分别增长了117.7%和49.2%。
 上述几个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是在极不寻常的条件下取得的。如果不是强行推广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要快得多。
 “文化大革命”进行了10年,农业学大寨运动也搞了10多年,“左”倾错误的影响是很深的,它给中国农村经济造成的危害,不应低估。农业学大寨运动,变成了搞阶级斗争的无休止的政治运动。在所有制方面推行“穷过渡”,平均主义和平调风重新泛滥,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当时没有注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还大搞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将农民的自留地、宅边地、自有果树都收归公有,禁止或限制农民从事编织、采集、家庭饲养家畜家禽等,使农民的路子越走越窄,生活水平提高得非常缓慢。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要求纠正农业政策上的“左”倾错误,把加快农业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80年1~2月,农业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牧局(厅)长会议明确提出:今后不再开展搞大寨县运动和不再评选学大寨县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同年11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山西省委关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经验教训的检查报告,并在批语中指出:“文化大革命”以来,在全国范围的学大寨中推行的“左”倾错误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要责任,在当时的党中央。至此,农业学大寨运动被改革开放的农村经济政策所代替。

字数:8006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285-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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