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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四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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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其构成情况,对于从我国实际出发,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重要意义。

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首次调查登记的指示,并公布了18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这次人口普查结合选民登记同时进行,确定以1953年6月30日(旧历5月20日)24时为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计算标准时间。中央成立了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统一领导,各省、市、县、区相应成立办公室,设调查登记站,户主到站登记,必要时调查员逐户访查,经费列入各级选举预算。普查内容设户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项。登记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1953年1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表关于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全国人口总数为601 938 035人,其中城镇人口77 257 282人,占13.26%,乡村人口505 346 135人,占86. 74%;男子为297 553 518人,占51. 82%,女子为276 652 422人,占48.18%。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了全面准确的人口数字,这不仅使我国第一次有了准确可靠的数字,而且对世界人口总数的准确性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根据抽样调查检验,重复率为0.139%,遗漏率为0.2555%,净误差为1.16%。

为适应国家编制第三个五年计划的需要,1964年2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并公布了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办法,确定6月30日24时为全国普查登记计算标准时间,要求于7月1日至15日把人口调查登记完毕。中央指令杨尚昆、周荣鑫、徐子荣等同志组成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和职业等,本人成分和职业只登计不统计。普查结果,全国总人口72 307万人,其中大陆人口69 458万人。按性别分,男性35 652万人,占51.33%,女性33 806万人,占48.67%;各少数民族4 000万人,占5.76%;市镇人口13 046万人,占18.78%,乡村人口56 412万人,占81.22%;大学或相当大学文化程度的288万人,占0.42%,文盲或半文盲26 340万人,占38.11%。这次普查遗漏率为0.85%,535万人参加了普查工作,普查经费为2 000万元。

由于十年动乱,人口统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人口数字不实不准,急需进行一次新的人口普查,以便为实现四化建设、有计划地安排人民生活提供科学的依据。198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并公布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共28条,确定1982年7月1日零时为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组织了600多万名包括普查员、编码员、记录人员的普查队伍,普查项目增加到19项。1992年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这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字,全国人口1 031 882 511人,大陆29个省、市、区人口和现役军人1 008 175 288人,其中男性占51.5%,女性占48.5%,汉族占93.3%,各少数民族占6.7%。每十万人中,大学文化程度的615人,高中6 779人,初中17 892人,小学35 237人。文盲和半文盲总人数235 820002人。1981年人口出生率为20.9‰,死亡率为6.36‰,自然增长率为14.55‰,市镇总人口206 588 582人。这次人口普查的经费,不包括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的1 560万美元,我国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实际共支出4亿元。根据质量抽查结果,人口总数重报率0.71‰,漏报率0.56‰,都低于国际普查水平。1985年7月出版公布了电子计算机处理的全部资料,是我国第一次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普查资料。

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数量有很大增加,就业结构剧变,年龄结构也有较大的变化。为了查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的变化情况,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实现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检查2000年的人口控制目标,和安排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科学的依据,国务院确定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年3月31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搞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请示》。4月9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转发了这一请示,并规定1990年7月1日北京时间零时起(北京夏令时7月1日1时),到7月10日北京时间24时止(北京夏令时7月11日1时),在我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组织了普查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和编码员等约700万人投入普查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人口普查机构,进行了人口普查试点,培训了普查骨干,整顿了户口,并安装调试了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登记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6月20日,李铁映发表题为《动员起来圆满完成全国人口普查》的广播电视讲话,宣布“到目前为止,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6月24日,是人口普查宣传咨询日。全国有一千多万积极分子走上街头,深入田间,提供咨询服务,义务演唱,张贴标语口号,举办宣传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这次普查登记的项目,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等15项;按户登记填报的项目有户别、本户编号、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等6项。

1990年10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表了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全国总人口为1 160 017 381人,其中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 133682 501人,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0 204 880人,香港、澳门地区中国同胞的人口为6 130 000人。在大陆人口中,市、镇人口为296 512 111人,占26.23%;男性为584 949 922人,占51.6%,女性为548 732 579人,占48.4%;汉族人口为1 042 482 187人,占91.9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1 200 314人,占8.04%;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16 124 67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91 131 53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64 648 67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420 106 604人,文盲、半文盲人口为180 030 060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982年的22.81%下降为15.88%)。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人口出生率为20.98‰,死亡率为6.28‰,自然增长率为14.70‰,根据质量抽样检查结果,人口数重登率为0.1‰,漏登率为0.7‰,重漏相抵,人口数净差率为0.6‰。

人口普查结果的发布,宣告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登记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国人口猛增的势头确已得到控制,但人口形势依然严峻。这次人口普查对我国总人口作出了较为精确的统计,可以预期,这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必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

字数:3042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202-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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