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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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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制造厂即第一汽车制造厂,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由苏联援建的一项重点工程。过去,我国长期是一个“万国汽车的展览馆”,先后进口和使用过130多种厂牌的汽车,可没有一种是我国自己制造的。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把发展我国自己的汽车行业列为重要计划。1950年1、2月间,毛泽东、周恩来访问苏联,与苏联政府商定由苏联帮助我国建设一个汽车制造厂。同年3月,重工业部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8月,重工业部召开汽车工业会议,开始了汽车工业的调查研究和筹备工作,为新中国汽车工业的诞生起了催生作用。12月,苏联选派沃龙涅茨基和基涅谢夫两位专家来到北京,他们提出苏方的建议是:协助中国建设一个年产3万辆吉斯150型载重汽车的工厂。1951年1月18日,重工业部部长陈云听取了关于建设汽车制造厂的汇报,决定:建设目标同意苏方意见,即年产3万辆吉斯150型载重汽车;建设开始期定为1953年,一次建成;协作配套问题由有关部门解决。3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准这一方案。1953年6月9日,党中央发出了力争3年建成长春汽车厂的指示,把原定进度提前1年。7月15日,在长春隆重举行了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奠基典礼,毛泽东题写了“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纪念”的汉白玉基石。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全国上下掀起了一个支援第一汽车厂建设的热潮,全厂职工更是信心百倍,斗志昂扬,投入了建厂的战斗。经过3年的时间,到1956年6月,一座规模宏大的汽车厂矗立起来了。在630公顷的土地上,建造了37万多平方米的厂房,33万平方米的宿舍,安装了近万台设备,铺设铁路30多公里,管道8万多公尺,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力争3年完成建厂任务的指示。同年10月14日,由国务院任命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国家验收委员会结束了验收工作,举行了开工典礼,正式移交生产。该厂第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6.5亿元,每年能生产3万辆“解放牌”载重汽车。全国人民盼望已久的国产“解放牌”汽车,于1956年7月12日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试制成功,作为对建厂3周年的献礼。它在经过必要的行车试验和完成开工生产前的准备工作之后,从1956年9月以后开始大量生产。“解放牌”汽车试制成功,结束了我国自己不能生产汽车的历史,在我国汽车工业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标志着中国现代化工业的起步。

解放牌汽车是一种通用型的载重汽车。这种中型卡车,装有90匹马力、6个汽缸的汽油发动机,最大速度为每小时65公里,载重量4吨,汽车满载时经济时速为30公里到35公里,比较适合于我国现有公路干线和桥梁负荷等条件。它采用压缩空气刹车,比较方便灵活,完全可以保证行车的安全。解放牌汽车是以苏联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并根据我国公路条件和使用条件改进了部分结构而设计制造出来的。全车由2 600种、共1.1万个零件组成,当时有400多种零部件是协作产品,协作产品的重量占汽车自重的1/8,金额占汽车总成本的1/2。为此,国家计委在我国10多个工业部门安排协作产品和各种材料,第一批选定的协作厂达40个。这些部门都要和第一汽车制造厂同步建设或进行技术改造。第一汽车制造厂从建厂开始,就成立了协作处,从组织上保证了协作配套产品的及时供应。解放牌汽车在使用性能和经济性能上都是比较优越的。汽车结构坚固,使用寿命长。它是按照正规的工艺标准和现代化生产技术来制造的。许多易磨损零件都是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方法,加强了它的坚固耐用性,便于维护和保养。这种汽车还具有可以使用低级汽油或混合汽油,耗油量比交通部门当时定额低的特点。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成和顺利投产,标志着我国成功地引进和掌握了当时具有世界水平的汽车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标志着我国工业技术水平的飞跃发展,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大成就。

字数:1547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151-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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