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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援建156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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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援建156个项目,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至1957年)中工业建设的中心。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的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概括起来,“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即是“一化三改造”,工业建设是“一五”计划的中心,而苏联援助的156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又是工业建设的中心。

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共分3批确定。第一批50项工程,1950年由中苏两国签订协议,第二批91项工程,是156个项目的主要部分。1952年8月,周恩来等访苏,就“一五”计划与苏有关方面交换意见,重点是争取苏联的援助。1953年5月15日,中苏两国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苏联政府决定帮助我国新建和改建141项重要企业(包括1950年签订的50项)。第三批15项工程。1954年10月,中苏签订了通过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交流经济的办法实现科学技术合作的协定,同意增加建设15个工业企业。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规模大、技术新、范围广,包括钢铁联合企业,有色冶金企业、煤矿、炼油厂、机器制造厂、汽车和拖拉机制造厂、电站等,许多是我国工业史上完全崭新的创举。对这些援建项目,苏联不仅帮助设计,供应设备,而且提供贷款,派遣专家。为了使我们能掌握新建和改建的企业,苏联还接受中国派遣的留学生和实习生,到苏联高等学校学习,到各企业进行技术实习,以培养中国自己的经济建设人才。在156个项目的分布上,改变了原有工业的畸形分布状况,一方面合理利用东北和沿海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把156个项目中民用项目的一半摆在东北;另一方面又在华北、西北、华中等新工业区进行建设。1956年,苏联援建的项目进入施工高峰时期,到1960年底,苏联帮助完成或基本完成了154个项目。这些建设项目是我国现代大工业的第一批骨干,其中许多是过去所没有的新工业,项目的完成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有着巨大的作用。它们虽然没有全部建成,但是已经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开辟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开始改变了我国工业原来残缺不全的状况。而且这些新工业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这就开始改变了我国工业原来偏集于一方的状态。周恩来在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对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苏联给予我国优惠的贷款,帮助我们设计工业企业,供应大部分设备,派来大批优秀专家和给予其它方面的许多技术援助。这些援建项目的完成,使一批为我国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起来了。苏联的援助,“一五”计划的胜利完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字数:1318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149-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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