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内容之一。
我国的手工业历史悠久,行业复杂,分布广阔,工艺特殊,产品繁多。建国初期,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约占30%左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当时我国的个体手工业都是分散经营、规模狭小、技术落后的小生产,难以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因此,党和政府在领导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对个体手工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个体手工业者同农民一样,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根据这一特点,党和政府在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采取了类似农业合作化的方法,即通过合作化的途径,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把分散的个体小生产改造为集体生产,逐步实现手工业生产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把手工业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3年11月至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对手工业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设想,并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其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朱德在会上发表了讲话,指出:“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改造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帮助他们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唯一的组织形式。”由于采取了正确的方针和政策,加上1954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手工业合作化的迅速发展。到1954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4.1万多个,参加合作社组织的社(组)员达121万人。但是,在手工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合作社(组)发展较快,工作粗糙;手工业内部各行业之间在产、供、销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协调的现象;有的手工业合作社,由于原料供应不足,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针对上述问题,1954年12月至1955年1月,中央召开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认为1955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摸清情况,以便有准备、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改造;整顿、巩固和提高现有社(组),为进一步推进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稳固的基础。1955年5月,中共中央在批准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指示中,提出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决定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整顿和巩固。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和中央的指示精神,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了整顿,使手工业合作社得到了巩固,生产基本稳定。
1955年12月,中央召开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手工业改造的全面规划,要求在两年之内,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合作化,进而争取把全部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组)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并逐步进行技术改造,使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道完成。1956年春,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6年3月,毛泽东作了《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到1956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组)已发展到约10万个,参加合作社的人数约604万人,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7%,基本上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其进行过程中,尤其是在1956年春进入高潮之后,存在着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相类似的缺点,表现在发展速度过快,工作过粗,形式简单划一,不加区别地实行合并和集中,造成手工业产品的质量下降,花色品种和服务网点减少等问题,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但这只是支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绩是巨大的。通过改造,把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了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使几百万个体手工业者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