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助手: 部首部首 笔画笔画 拼音拼音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字体 [大]    [中]   [小]

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的必然要求。

建国初期,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我国的农业经济,依然是个体小农经济占绝对优势。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尽快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对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都具有决定性意义。

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组织过劳动互助社、劳动变工队、互助组和少数农业生产合作社等。但由于当时民主革命还没有在全国取得胜利,互助合作运动还处在局部地区和较低水平。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对于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他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全国解放后,特别是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共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民主革命时期领导互助合作的经验,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通过合作化的途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逐步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

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1年9月到1953年,是以建立互助组为主要内容的初级发展阶段。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12月中旬发给各级党委试行。《决议》指出,土地改革后,农民中存在着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合作的两种积极性。党一方面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而应该加以保护,并允许其发展;另一方面,要在农民中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决议》还规定了发展农民互助合作运动必须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规定了互助合作运动的三个互相衔接而又逐步发展的步骤,即由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此后,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发展起来。到1952年秋,全国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0%,建成了830万个互助组,3 600多个合作社。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把《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试行草案作了部分修改后,作为正式决议公布实行。《决议》指出,要在发展互助组的基础上,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而推动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3年底,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有4 790余万户,占农村总农户的43%,其中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4万多个,参加农户27.3万多个。

第二阶段:从1953年底到1954年底,是以兴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内容的发展阶段。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总结了前两年办社的经验,进一步指明了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即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到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在《决议》的指导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试办阶段进入发展阶段,全国出现了办初级社的热潮。到1954年春,初级社已由1953年底的1.4万多个发展到9.5万多个。此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入了大发展时期,1955年初,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48万个。

第三阶段:从1955年1月到6月,是控制发展和整顿巩固的阶段。前一时期,初级社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这些新建的社,粮食大部分都增了产,与低级形式的互助组相比,显示出了优越性。但是,在初级社大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区一轰而起,发展过多过猛,违反了自愿互利的原则,侵犯了中农利益等,致使一些地方新建的社垮台散伙,出现了社员闹退社,大批宰杀耕畜、砍伐树木、变卖农具等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55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第一阶段初级社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目前合作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提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停、缩、整、发”的措施。在这期间,毛泽东针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负责人邓子恢、廖鲁言等谈话,指出:“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要求否则,生产力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4月21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根据中共中央书记会议的精神,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总的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适当收缩”。之后,中央农村工作部对已经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了必要的整顿和收缩。在浙江、河北两省淘汰了2万多个不具备条件的初级社,并使保留下来的初级社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第四阶段:从1955年7月到1956年底,是建立以高级社为主要内容的再发展阶段。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毛泽东的报告和党中央的决议,系统总结了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经验,从理论上阐明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方法和步骤,加速了合作化高潮的到来。但报告和决议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指责邓子恢和农村工作部关于合作社要稳步发展的正确主张和前一段的整顿工作是“小脚女人”、“右倾机会主义”。9月12日,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书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介绍了各地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但也不适当地批评“右倾”,提出了一些左的,不切实际的设想。所有这一切,都助长了合作化运动中的急躁冒进情绪,使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了左的偏差。

七届六中全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国迅速掀起新的高潮。到1956年初,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由办初级社转入办高级社阶段。此后,高级社迅猛发展。6月底,高级社已发展到30万个,入高级社的农户达7 60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3%以上。这时,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成为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主要形式。6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到1956年底,全国建立了75.6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88%。至此,我国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经济落后、拥有5亿农民的大国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前所未有、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尽管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步伐过急、过快,工作过粗、形式简单划一、经营过于集中等缺点,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仍然具有伟大意义:它把几千年来落后的小私有经济改造成了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使几亿旧式农民从个体经济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成为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新型农民,这是一项伟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它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农民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粮食产量。它避免了农民中新的两极分化,使工农联盟在新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我国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党和政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宝贵财富。

字数:3152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127-131页.
收录词条数: 213 首词条 上词条 下词条 末词条
  • 中国是一个少数民族多、分布广、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1953年开始组织互助组,并重点试办了一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上半年,共建社1702个,占全国总农户的5.3%,参加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农户,共占自治区...字数:203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
  • 在旧中国,封建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乡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80%的土地,而...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历史性的胜利,它彻底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一项最基本的历史任务,并为...字数:21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
  • 粮、棉、油的统购统销,是指对粮食、棉花(纱、布)、油料等重要生活消费资料由国家统一收...公私纱厂为国营花纱布公司加工代纺代织的棉纱、棉布,其工缴费的规定亦需适当。贸易部需根据棉纱、棉织品的生产和需求情况,规定棉纱的分配销售和加工办法。各地人民政府对棉纱...字数:155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