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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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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经过建国初期对旧有教育事业的改造和以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改变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1985年开始的教育体制改革,又把我国教育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1949年12月23日至31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确定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大众开门的总方针,明确了改造旧教育的方针、步骤和发展新教育的方向。随即在学校中废除了训导制度、国民党党义等反动课程和宗教课程,开设了马克思主义政治课,建立了政治教育制度。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对旧有教育事业进行改造的任务。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接办和处理了一些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肃清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文化侵略努力,由中国人民自己办教育。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又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确立了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教育在各级学校教育系统的重要地位,保证了劳动人民有受教育的机会;确定专业教育的重要地位,规定了各级各类训练班、补习学校和政治学校的地位,保证向国家输送革命和建设所需要的干部和技术人才。

为了改变旧中国在学校设置分布和学科分工上的无政府状态和脱离实际的情况,使教育事业更有效地为国家建设服务,适应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央教育部于1952年6月至9月,进行了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院系调整的总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机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成分学生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调整工作以华东、华北两大区为重点。至当年底,全国已有四分之三的高等学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和专业设置工作。经过院系调整,学校的性质和任务较前明确,打下了发展专门学院、巩固与加强综合性大学的基础,特别是加强和发展了高等工业学校,新设了钢铁、地质、矿业、水利等12个工业专门学院。在院系调整中,私立大学全部改为公立,并由中央政府统一调配师资、校舍和设备。1953年5月29日,政务院第180次会议批准高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的报告,决定1953年继续进行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调整的原则,仍然着重改造旧的庞杂的大学,加强和增设工业高等学校,并适当增设高等师范学校;对政法、财经各院系采取适当集中、大力整顿、加强培养、改造师资的办法,为以后发展准备条件。这次院系调整工作以中南区为重点,华北、华东、东北三区主要进行专业调整,西南、西北两区进行局部的院系和专业调整。经过调整,到1954年,全国高等学校共设置专业294个,其中工科专业137个;到1957年,专业增至323个,其中工科专业183个。调整改变了过去教育与实际脱节及院系重复的现象,使我国高等教育与国家建设密切配合,推动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50年代后期,教育事业受到“左”的思想的影响。为了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办法,1961年9月15日颁布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草案分10章60条(简称高教60条),系统总结了建国以后高等教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方针、任务和政策,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应当很好地结合起来;学校中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充分发挥校长、校务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组织的作用,系的党总支委员会对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这些规定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办好社会主义高等学校,有着重大意义。1963年3月23日,党中央又批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小学教育的方针、任务,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劳动、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草案规定,校长是中、小学行政负责人,在当地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作用。三个工作条例草案的制定和试行,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为了配合国民经济的调整,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也进行了调整,教育部党组于1962年6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减学校教职工的报告》,提出:(1)大幅度裁并高等学校,特别是裁并急剧发展起来的、条件很差的专科学校。保留845所高等学校中的400所,减少学生12万人。(2)大幅度裁并中等专业学校,保留2 724所中等专业学校中的1 265所,减少学生32万人。(3)进一步精减教职工。共精减中等以上各级学校的教职工34万人,其中教师7.3万人。中共中央在批转报告中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国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坚决贯彻国家办学和人民办学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要坚决改变国家对教育事业包得过多的办法,适当地压缩公共教育事业的规模,同时提倡在政府领导下,由人民举办各类教育事业;同时必须适当地发展半日制学校以及夜校、函授、广播等各种形式的业余教育。报告下发后,大规模的教育事业调整工作随即开始。到1965年,我国的教育事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同时,为了安置城镇就业人员,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半农半读学校。1965年3月26日至4月23日,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半农半读教育会议,提出今后农村教育要巩固已有的成绩,继续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7月14日,党中央在对这次会议报告的批示中说,推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是逐步消灭三大差别,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大事情,抓好半农半读教育工作,对改变我国教育事业面貌,具有决定性作用。对半农半读的一系列实际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和妥善解决,使这种学校能逐步定型,逐步形成体系。1965年12月25日至1966年1月16日,召开了半工(农)半读高等教育会议,交流半工半读高等教育的经验,讨论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改革问题。会议对三类高等学校提出了不同的方针:业余高等教育,在不妨碍生产的条件下,要放手发展;半工(农)半读高等教育,在积极试办的同时,要巩固提高,保证质量;全日制学校要认真改革,包括进行半工(农)半读试点,调整专业,缩短学制等。会议还肯定了这几年教育工作是有成绩的。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左”的错误走到了否定知识、取消教育的极端,使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广大教育工作者遭受严重摧残,耽误了一代青少年的成长。1966年6月27日,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1966年、196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暂停。自当年起,全国停止招收研究生达12年之久。6月30日,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选拔、派遣留学生工作推迟半年进行。自当年起,我国停止选派留学生达6年之久。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高等学校招生,取消考试,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自当年起,全国高等学校实际停止招生达6年之久。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认为两校已具备了招生条件,计划于当年下半年开始招生。招生废除考试制度,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生,并确定工农兵学生的任务是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这是“文化大革命”对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1971年4月15日至7月31日,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通过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了所谓“两个估计”,即“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是“黑线专政”;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纪要》集“左”倾的“教育革命”之大成,在各地广泛宣传。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战线重新走上正轨。1977年,邓小平明确指出,“两个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建国17年教育战线主导方面是红线。197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改变“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招生不考试的做法,实行新的招生制度,即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省、市、自治区拟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招生制度的这一改革,使招生对象广泛了,不仅招收工农兵学生,而且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经过考试,学生质量提高了,初步改变了上大学“走后门”之风。这一改革也是鼓励青年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当年底,全国约有570万青年参加了高校招生考试。同时,经中共中央批准,工宣队也撤出学校,大学开始走上正轨。1978年3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和办好重点高校,确定第一批全国重点高校88所,其中恢复原有的60所,新增加28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有关大学还恢复或建立了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制度。4月,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讨论稿)》、《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修改意见(讨论稿)》。邓小平在会上讲话,强调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党的一支依靠力量;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尊重教师,要采取措施鼓励人们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各级党委和学校党组织,应关心和帮助教师思想政治上的进步,积极地在优秀教师中发展共产党员。11月3日,中组部发出《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各地区部门开始逐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做出了一系列论断和决策,使教育事业得到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行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办学,发展迅速;中等教育结构得到初步调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很快;普及初等教育取得新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比较活跃;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有较大发展;教师质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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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第78-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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