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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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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因比汉族更早生息在台湾,故被称为土著民族,或称原住民、先住民。又因大部分住在山地,故亦被称为山地同胞(简称“山胞”),也有一部分居住于平原,被称为平地山胞。主要居住在台湾本岛的山地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及兰屿。人口约30余万人。此外,约有10万已汉化的高山族平埔人未计在内。 大陆也有少数散居(1982年人口普查为1549人)。因地区、语言的差异,内部有阿美、泰雅、排湾、布农、鲁凯、卑南、曹、赛夏、雅美等不同的名称。有本民族的语言,属马来·波利尼西亚(旧称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大体可分泰雅、曹、排湾3种语群,但都有共同的特点。没有本民族文字。其族源可追溯到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后期的台南“左镇人”。一般认为主要来自大陆沿海一带古越人的一支,融合了少数来自琉球群岛和菲律宾群岛的居民而形成的。历史上的名称不一。《后汉书》称东夷,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称山夷,《隋书》称流求土人,明代陈第《东番记》称东番,清代官方文献称土番、番族,日据时期称蕃族或高砂族。1945年以后称高山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国务院正式公布使用高山族。主要从事农业和狩猎,雅美人则主要从事捕鱼。以社为聚居单位,社的首领由全社社众推选。婚姻称为“牵手”,一般实行父系的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部分阿美人还保留母系氏族制残余。保留着原始宗教信仰和仪式。服装具有本民族特色,妇女喜佩各种装饰品。有墨齿、纹身、黥面等习俗。文学艺术丰富多彩,能歌善舞,乐器有嘴琴、竹笛、鼻箫和弓琴。善于雕刻、绘画、编织和刺绣。有优美的民歌古谣、神话传说。

字数:674

佟建寅 主编.台湾历史辞典.北京:群众出版社.1990.第400-4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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