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助手: 部首部首 笔画笔画 拼音拼音
李彻怨言案     
字体 [大]    [中]   [小]

李彻亦为隋初功臣之一,开皇初抗击突厥,因功进位柱国,封广德郡公。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左仆射高颎被诬陷获罪,李彻一向与高颎关系密切,因此也受到文帝的猜忌,被疏远,不再任命他具体职务。李彻对此不满,口出怨言。文帝听说后就召见他,引他入卧室内赐与宴饮,在酒食中下毒,使李彻“因遇鸩而卒”。大臣若实有罪,小则贬黜,大则诛斩。李彻出“怨言”,若触犯刑律,可付有司治罪。文帝此时,诛杀功臣太多,既要顾及“名声”,又不能容忍别人对他的不满,设宴鸩杀大臣,充分反映了专制君主法外用刑的状况。

字数:246
  • ※《隋书》卷五四《李彻传》。

郭成伟,肖金泉 主编.中华法案大辞典.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第208页.
收录词条数: 3896 首词条 上词条 下词条 末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