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寺掌宫中营造工程之事,其丞判寺事,并掌寺中开支,财务出入之帐。开皇末,有将作寺丞因征课麦捐迟晚,误违期限,隋文帝此时“用法尤峻”,被他察知后,“亲临斩决”。捐税误期,自有行政处罚,罪至重也不致死刑。专制君主以为冒犯自己尊严,即任意决杀,不依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