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进入第二阶段以后的主要内容。
1966年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中说,“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这些后来被概括为“斗、批、改”。
1967年1月,“文化大革命”进入全国范围的夺权阶段。在夺权阶段的20个月中,“全面夺权”、“全国内战”,使各级党政机关陷于瘫痪,国民经济状况急剧恶化,全国动乱局面难以收拾。
1968年8月,毛泽东提出了“斗、批、改”的任务,他说:“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毛泽东试图通过“斗、批、改”达到“天下大治”。
中共九大以后,各地区、各单位按照九大提出的“认真搞好斗、批、改,把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任务部署工作,使“文化大革命”进入了“斗、批、改”阶段。
在“斗、批、改”中,党中央和中央文革转发了北京“六厂二校”的一系列经验,将其作为各地“斗、批、改”的样板。这些经验的核心,就是狠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认真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停顿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