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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乱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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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发生于天佑十二年(后梁贞明元年,公元915年),后梁未帝以贺德伦为魏博节度使,魏人不服贺德伦指挥,三月二十九日夜,以军士张彦为首,挑起魏博军乱,三军大掠,囚禁贺德伦于牙署,并迫使贺德伦上章请却复相、卫、澶六州之地。梁未帝不从,乱军遂迫贺德伦前往见梁帝,贺德伦乞师援助,梁帝命马步副总管李存审为援,平魏军之乱。贺德伦遣从事司空颋密奏张彦狂勃之状,并说:“若不剪除张彦,恐留后患。”梁未帝默然同意,亲率大军至永济,张彦以银枪效节五百人披甲持兵谒见梁帝,梁未帝经查证认定张彦犯有乱军罪,于是登楼宣布说:“你们滥杀平民,夺人妻女,近些天以来,控诉你们罪行者甚众,依律当斩杀你们,以谢邺人。”接着下令斩杀张彦及乱军首恶七人,对其他协从者,梁帝释而不问,从而了结此案。

字数:335
  • ※《旧五代史·梁书·未帝纪》。
  • ※《旧五代史·梁书·贺德伦传》。

郭成伟,肖金泉 主编.中华法案大辞典.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第3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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