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它是在建国前夕形成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全国性组织形式。参加政协的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的代表。

人民政协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人民政协的产生和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政治协商是有历史渊源的。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在重庆谈判中签定的《国共双方代表会议纪要》中规定于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了有共产党、国民党、民主同盟、青年党等党派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旧政协。后来国民党发动内战,破坏了旧政协。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节节胜利,中共中央于5月1日发出号召,提议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建立新中国。中共中央的号召,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国外华侨的热烈响应和赞成。1949年9月6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正式成立,一致通过了《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选出了常务委员会。1949年9月在全国胜利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在北平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公元。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出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建国后的头几年,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依据《共同纲领》进行了各项工作,对于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反对国内外敌人,恢复和发国民经济,实行社会改革,发展我国统一战线,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阶段,从1954年9月到“文化大革命”前,人民政协结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举行,成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代替了原先的《共同纲领》。同年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政协今后主要的任务是:协助国家机关处理国内、国际的大事,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好人民政协内部和各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从第二届政协起,政协的组织形式由原来的政协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三层,改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层。

第三阶段,十年动乱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疯狂破坏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下,各级人民政协的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第四阶段,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统一战线工作得到了恢复和进一步发展,人民政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通过了政协新的章程,选举了邓小平同志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各级人民政协,相继恢复和建立,政协组织有了新的发展,为进一步全面开创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自产生至今,已历七届。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共有46个单位(含特别邀请人士)的代表662人(含候补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协商并确定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了4个决议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9月27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本年为1949年;(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还选举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第二届全国政协会议

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502人。周恩来作政治报告。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它的光荣的历史使命,它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政权机关作用已经过去,今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将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在祖国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会议审议通过陈叔通作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章伯钧作的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草案)》说明。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会议根据宋庆龄委员代表主席团的提名,一致推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宋庆龄、董必武、李济深、张澜、郭沫若、彭真、沈钧儒、黄炎培、何香凝、李维汉、李四光、陈叔通、章伯钧、陈嘉庚、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包尔汉为副主席,邢西萍为秘书长,会议还选举了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65人。

第三届全国政协会议

1959年4月17日至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出席委员1 071人。会议审议通过李维汉作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参加会议的委员列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决议指出,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胜利地完成了全民整风运动,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获得了全面跃进。会议推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彭真、李济深、郭沫若、沈钧儒、黄炎培、李维汉、李四光、陈叔通、陈嘉庚、包尔汉、陈毅、康生、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席,徐冰为秘书长,王从吾等143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全国政协会议

1964年12月20日至1965年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出席委员1 025人。会议通过了郭沫若副主席关于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了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周恩来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项报告。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推举毛泽东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选举彭真、陈毅、叶剑英、黄炎培、陈叔通、刘澜涛、宋任穷、徐冰、高崇民、蔡廷锴、韦国清、邓子恢、李四光、傅作义、滕代远、谢觉哉、沈雁冰、李烛尘、帕巴拉·格列朗杰、许德珩、李德全、马叙伦为副主席,平杰三为秘书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从1966年8月30日零点起,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暂停办公,没有再举行全体委员会议。

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

1978年2月24日至3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委员1 850人。会议通过许德珩作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韦国清作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说明》,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列席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华国锋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叶剑英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决议指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责任。我国现已具备一切必要的条件来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大会选举邓小平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乌兰夫、韦国清、彭冲、赵紫阳、郭沫若、宋任穷、沈雁冰、许德珩、欧阳钦、史良、朱蕴山、康克清、季方、王首道、杨静仁、张冲、帕巴拉·格列朗杰、周建人、庄希泉、胡子昂、荣毅仁、童第周为副主席,齐燕铭为秘书长,丁光训等224人为常务委员。

第六届全国政协会议

1983年6月4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委员1 794人。与会委员列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国务院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决议要求各级政协部门要把协助有关部门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事业,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三个根本好转,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六届政协委员共2 039人,在人事安排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团结、大统一。正如邓颖超主席在开幕词中指出的,第六届“委员的构成较之第五届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非共产党员占了委员的大多数,知识分子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并新选进了一批在四化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比较年青的代表人物;台胞联谊会和港澳同胞列为政协的参加单位,台湾和港澳爱国同胞的委员人数是历届政协最多的;委员中还有台湾国民党当局在大陆上的爱国亲属;有著名历史人物的后裔;有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长期工作的中国籍原国际友人。这个新阵容,生动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统一。”

会议选举邓颖超为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杨静仁、刘澜涛、陆定一、程子华、康克清、季方、庄希泉、帕巴拉·格列朗杰、胡子昂、王昆仑、钱昌照、董其武、陶峙岳、周叔韬、杨成武、萧华、陈再道、吕正操、周建人、周培源、包尔汉、缪云台、王光英、邓兆祥、费孝通、赵朴初、叶圣陶、屈武、巴金为副主席,彭友今为秘书长,丁玲等266人为常务委员。

第七届全国政协会议

1988年3月24日至4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委员1 915人。李先念主持开幕会。会议委员列席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李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项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钱学森作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决议指出,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会议选举李先念为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王任重、阎明复、方毅、谷牧、杨静仁、康克清、帕巴拉·格列朗杰、胡子昂、钱昌照、周培源、缪云台、王光英、邓兆祥、赵朴初、屈武、巴金、马文瑞、刘靖基、王恩茂、钱学森、钱伟长、胡绳、孙晓村、程思远、卢嘉锡、钱正英、苏步青、司马义·艾买提为副主席,周绍铮为秘书长,丁轸宇等310人为常务委员。

当前,我们国家正进一步地进行着改革开放,这些为我国政治协商提供了广泛而新颖的课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创新。可以断言,人民政协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大潮中将会进一步地发挥巨大的威力,在我国的四化建设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4841 字

周华虎,蒋辅义,李体文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