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二鹿三艋舺      

清政府治台期间台湾的三大港口城市,即台南、鹿港和艋舺(台北)。清政府治台初期,只开放台南至福建沿海一条航线。随着大陆与台湾民间来往的增加,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清政府准许开放福建泉州府晋江县所属蚶江口与台湾彰化县鹿港航线,归由设在鹿港的北路理蕃同知兼管。1788年,又开放台湾北部淡水厅下的八里岔(今淡水对岸的淡水河口)至福州的五虎门及蚶江之间的航线。至此,台湾与大陆间共有3条航线。这三条航线上的港口经济繁荣,发展迅速,遂有“一府(台南)二鹿(鹿港)三艋舺(台北)”的清代台湾三大都市的出现。 256 字

佟建寅 主编.台湾历史辞典.北京:群众出版社.1990.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