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 (1019—1086), 中国古代杰出的历史学家。 他主编的 《资治通鉴》(以下简称 《通鉴》) 是中国古代不朽的史学名著。
  司马光生于北宋 (960—1127) 中期。 北宋时代, 在中唐以来长期混乱骚扰之后,实现了统一,恢复和发展了社会经济,繁荣了学术文化; 同时, 内政多弊,御戎不力,“积贫积弱”,局势不稳。这是一个有生气的时代, 又是一个很苦闷的时代; 是个前进的时代, 又是个软弱的时代。 当时, 君主将相, 志士仁人, 平民百姓, 都在考虑如何生活, 寻找出路。 于是, 有主张以 “柔道” 治天下, 说祖宗之法不可变的; 有立志改革, 而实行变法的; 有被迫铤而走险, 起义造反的。 掌握知识的人们, 特别是历史学家, 如欧阳修、 司马光、 范祖禹等, 往往面对现实而回顾历史,企图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历史, 以资治国安邦,更好地解决现实矛盾。 其中, 司马光主编 《通鉴》 的目的最突出, 最具代表性。
  如今了解司马光其人其书, 学习和研究 《通鉴》, 有助于人们认识其人其书在我国历史文化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我们批判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优良传统。

  (一)立志资治, 编纂《通鉴》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其父司马池是个进士,官至三司副使、 天章阁待制。 据传清廉正直。 宋真宗天禧三年 (1019), 司马池在光山 (今属河南)知县任上, 其妻聂氏生下了第二子, 取名光, 因光山属光州故取此名。
  司马光6岁开始读经,7岁听讲《左氏春秋》,严以律己, 用功诵读,并探究书中的道理,深思明辨, 学必有得。 他的知识渊博, 文章充实, 著述宏富, 不是偶然的。 19岁时写了 《铁界方铭》、 《通箴》 等文。
  宋神宗宝元元年(1038), 司马光20岁时中了进士。 因生性不喜华靡,参加喜庆宴会时, 同列都戴花喜庆, 他独不戴花, 别人劝告之: “君 (指皇帝) 赐不可违。”他才戴了一枝。 授奉礼郎, 为华州判官。 当时司马池在杭州, 他于宝元二年 “求签苏州判官事” 以便于省亲, 得到允准。
  不久, 司马光因母亲与父亲相继去世, 去官归里, 执丧四五年。此时他闭门读书和写作。 他的一些评论文章, 如 《十哲论》、 《四豪论》、 《贾生论》、 《才德论》、 《廉颇论》、 《龚君实论》、 《河间献王赞》, 以及史评十八首, 都是这个期间或稍后时间内写成的。
  庆历五年 (1045), 司马光服丧毕, 为武成军判官, 入京为大理评事, 补国子直讲, 迁殿中丞、史馆检讨, 参加编修日历,按日记载朝政事务, 这是修实录的基础工作。 继为并州通判, 又入京为太常博士、 直秘阁。 这时写有《知人论》、《并州学规后序》、 《迂书序》 等。 稍后写了 《朋党论》。
  嘉祐六年 (1061), 迁起居舍人, 同知谏院, 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 知谏院,为谏官七年。 在此期间, 他关心国事, 尽心尽职, 多次上谏, 写了很多重要的奏议; 同时, 于治平元年 (1064) 三月, 进《历年图》五卷, 这是一部简要的历史著作, 为修 《通鉴》 打下了基础。
  英宗治平三年 (1066) 迁龙图阁直学士。 四月, 进 《通志》八卷。 奉诏编写历代君臣事迹,置书局于崇文院,奉命续修《通志》。举荐刘恕、刘攽为协修。次年 (1067) 正月, 英宗病死, 神宗即位。 神宗面临 “积贫积弱”的现实, 企图有所作为, 改进政治, 很注意听取建议, 选用人才。 司马光与王安石被神宗重用。三月, 司马光被擢为翰林学士 (稍后兼侍读学士), 四月, 为御史中正。 奏御《前汉纪》三十卷。 神宗赐书名曰 《资治通鉴》。 九、 十月间, 司马光奉命进读《通鉴》, 受神宗面赐序文, 又受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余卷,供修书参考。熙宁元年 (1068), 仍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 又权知审官院。 四月, 王安石奉诏越次入对, 受到神宗赏识。 次年二月, 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建立 “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的新机构),主持变法,从此逐渐推行变法改革。 同时, 由于一些官吏对新法持不同态度而有所调动,如反对新法的吕诲被贬斥,支持新法的吕惠卿受到重用。 在此期间, 司马光一方面负责编修 《通鉴》, 一方面积极参政议政, 写了很多奏疏, 发表了不少政见, 表明了反对变法的态度。
  有一次,神宗向司马光提到人们对国事的分歧。司马光直言不讳地承认这个事实, 答道: “然。 陛下当论其是非。 今条例司所为, 独安石、 韩绛、 惠卿以为是耳, 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 他想说服神宗不用王安石等三人而放弃变法。 神宗既用, 又欲用司马光, 曾向王安石征求意见, 王安石说: “光外托劘上之名, 内怀附下之实。 所言尽害政之事, 所与尽害政之人, 而欲置于左右,使与国论, 此消长之大权也。 光才岂能害政, 但在高位, 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今用光, 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正如王安石所说, 司马光此时已是反变法的一面旗帜。
  熙宁三年 (1070)春, 宋神宗想任司马光为枢密副使, 委以兵事。 司马光因神宗无意取消变法而坚辞不就,请求外任。 同时, 他接连三次致书王安石,表明反对变法的态度。是年秋,他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 (今西安), 离开了东京。在此激烈的政治斗争中, 司马光仍然坚持编写《通鉴》,吸收范祖禹入书局同修,并呈上 《后汉纪》 三十卷, 《魏纪》 十卷。
  熙宁四年 (1071) 四月, 司马光改判西京御史台; 熙宁六年, 提举嵩山嵩福宫。 从此住在洛阳, 六任冗官, 专事编史, 历时十五年。 他将书局迁到了洛阳,范祖禹随之而来。 在洛阳盖了一座名叫 “独乐园”的住宅, 在园中读书著述, 或与老友往来抒怀。 在此期间, 可谓埋头著书。但也不是完全不问政治, 对王安石变法一直耿耿于怀。 当熙宁七年(1074)神宗下诏征求意见时, 司马光便马上呈奏 《应诏言朝政阙失状》, 对变法与新政大加攻击, 并提出自己的政纲, 掀起了一阵政治风浪。这时王安石一度罢相, 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 不久, 吕惠卿与王安石闹起了矛盾, 王安石的助手 (其子) 王雱早卒, 至于熙宁九年(1076) 十月王安石再度罢相, 以使相判江宁府。 只因神宗不愿放弃新法, 又得知司马光对新法坚持反对态度,故仍然在政治上不重用司马光,司马光的政治主张自然无法推行。这年, 司马光与前来洛阳的刘恕共议修书事,以修成的 《晋纪》 与前五代纪共一百零六卷奏御。 元丰元年 (1078) 九月, 刘恕卒于南康军,司马光失去了一个修书的得力助手。 不久,他奏授其子司马康为《通鉴》检阅文字。 元丰五年 (1082) 秋, 司马光忽得语涩疾, 可能是劳累所致。 他自疑且死,预作《遗表》,批评神宗用人不当, 仍然攻击早已下台的王安石“既愚且愎”, 指称其 “党羽” 窃据要职。
  元丰七年 (1084), 司马光修成 《唐纪》 与后五代纪共一百一十卷。 另有《通鉴目录》三十卷,《通鉴考异》三十卷。《通鉴》全书于是告成。 呈上之后,他获得奖谕之诏, 并迁资政殿学士。
  元丰八年 (1085), 司马光时来运转。这年三月,神宗病死, 不满10岁的哲宗即位, 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摄政。 高氏不满新法, 欲以恢复祖宗法度为 “先务”。司马光这时也振奋活跃起来,连上奏疏,要求废弃新法。上下一拍即合。于是高氏起用司马光、 吕公著、文彦博等原被压抑的反新法的老臣。 司马光于是年五月当上了门下侍郎, 又与元祐元年 (1086) 闰二月进为尚书左仆射。他在执政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同道者支持下,大行其志,废弃新法,几乎达到疯狂的程度。同时, 他仍然注意于史学。 推荐黄庭坚与范祖禹、 司马康同校 《通鉴》, 还编了《稽古录》 一书。
  司马光这时可谓鞠躬尽瘁。 他因多年用功写书而体质衰弱, “骸骨癯瘁, 目视昏近, 齿牙无几, 神识衰耗” ( 《进通鉴表》), 又因近年为废除新法而带病视事, 以至心劳力竭, 终于在元祐元年九月初一去世, 终年68岁。 在此前几个月,王安石于四月六日病卒,终年66岁。政坛上两颗放射不同光芒的巨星同年陨落。王氏失意于前,谢世于前; 司马氏得志于后,逝世于后,似乎后者命定了历史性大胜。 是乎? 非乎? 人乎? 天乎?
  据说, 司马光 “孝友忠信, 恭俭正直, 居处有法, 动作有礼”。 “自少至老,语未尝妄”。“于物澹然无所好, 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 生活俭朴,“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 《宋史·司马光传》)。
  司马光的一生, 既为学, 也为政。 表面上, 从当日时局来看, 他似以为政显赫而告终; 实际上, 从历史意义来看, 他倒是为学有方而不朽。
  司马光写作认真, 字迹工整,著作很多。《宋史·艺文志》著录有三十七种,日长时久有所散佚, 至清代中期, 《四库全书总目》 尚著录有十六种, 其中当以《通鉴》 为代表作。
  史家治史,特别是大史家写历史,是面对社会现实,讲究社会功用的。 司马迁写 《史记》, 想的是 “藏之名山, 传之其人通邑大都”(《报任安书》, 载于《汉书·司马迁传》), 给有志治世的志士仁人看。 司马光的眼界比司马迁窄了一些, 他没有想到 “传之其人通邑大都”, 只是考虑给皇帝看, 给皇帝编写历史教科书; 但还是想使史学有利于世, 要发挥史学功用的。 在他所写 《历年图·论序》、 《进通志表》、 奏请续编 《通志》、 《谢赐资治通鉴序表》 等文中, 再三再四表述自己的想法, 特别是他的 《进通鉴表》, 将著述目的讲得十分清楚, 他说:
  臣之精力, 尽于此书。 伏望陛下宽其妄作之诛, 察其愿忠之意, 以清闲之宴, 时赐省览, 鉴前世之兴衰, 考当今之得失, 嘉善矜恶, 取是舍非, 足以懋稽古之威德, 跻无前之至治, 俾四海群生, 咸蒙其福, 则臣虽委骨九泉, 志愿永毕矣。
  据此可知, 司马光编书的志愿,就是要皇帝借鉴历史,改进政治,期望天下太平。
  宋神宗早在治平四年就察觉到司马光编写的书有 “箴谏深切之义”, 故特赐其书名 《资治通鉴》。 书成进御, 宋神宗又特迁司马光为资政殿学士。
  指明司马光编写《通鉴》是为皇帝编写教科书,是否影响到对《通鉴》的正确评价,是否降低《通鉴》的史学意义呢?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在封建社会中,君主是封建皇权的掌握者,是地主阶级的最高代表。给皇帝写教科书, 以教育君主, 影响君主施政立策,从特定的历史条件来看,这个功用可以算大,意义也不小。
  在封建社会里,掌握文化的是封建统治阶级与其知识分子,只有他们才读二十四史和 《通鉴》 的。 宋神宗是阅览和听讲《通鉴》 的, 他赞许 《通鉴》“成一家之书” (宋神宗: 《奖谕诏书》)。 《通鉴》 于元祐七年 (1092年) 印成, 即 “立于学官, 与六籍并行” (范祖禹: 《范太史集》卷三七, 《告文正公庙文》)。 胡三省说, 为君、 为臣、 为父、 为子, 都不可不知《通鉴》(胡三省: 《新注资治通鉴序》)。我们正可以从他们的评论中,认识到《通鉴》在封建社会确是一部君臣士人必修的教科书, 其主要功用就在于此。
  史家写史,最主要的还是要考虑如何写、写什么才能符合社会需要, 才能发挥史学功用。 司马光之世, 已有用纪传体写前代史的传统。 司马光如果因袭这个传统,就得写纪传体前代史。 可是, 早在北宋初年, 薛居正等已奉命编了 《五代史》 (史称《旧五代史》), 继之, 欧阳修私人新写了一部《五代史记》(史称《新五代史》), 宋人写纪传体前代史已有两部, 司马光不想为此。 同时, 自唐代以来科举取士, 竞趋利禄之徒往往熟读经文, 炮制诗赋, 以应付考试, 博取功名, 对于科举不急的史书,特别是对十七史,实在不愿意死啃和钻研,史学有荒废之忧。司马光对此不满。 当他年已40岁左右,政治上渐趋成熟、史学上略有造诣之时,考虑到史学如何继往开来,设想写一部上起三家分晋、下迄五代, 简明的编年体通史。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史学同好刘恕(参考刘恕《通鉴外纪后序》), 当即得到刘恕的赞许。
  司马光创新史体,可以说有所贡献,但贡献究属有限,如袁枢发展了纪事本末体, 其贡献并不算大。何况写编年体通史并不是司马光首创,在他之前已有人为之, 唐代姚康复所撰 《统史》就是一部编年体通史。
  自班固写纪传体断代史 《汉书》、 荀悦写编年体断代史 《汉纪》 之后, 写这两种体裁的断代史蔚然成风。从史学的功用来说,断代史固然有其价值,但局限性较大, 从中很难窥探历史大势。史家当然不能以此自限。所以,尽管汉魏以来写通史者少,但还是有人尽力而为之。唐、宋两代, 当时空前的封建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推动着学者放开眼界,回顾我国悠久的历史,总结长期的历史经验,致力于通史著作。 著名的是杜佑、 司马光、 郑樵和马端临。但在唐代,姚康复所撰《统史》三百卷,“自开辟至隋末, 纂帝王美政善事”,就是一部编年体通史巨著。这无疑是史体上的一个创举,但史体创新不等于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不一定能传之后世。 此书唐宋之世尚存, 《唐会要》、 《史略》、 《玉海》 都曾提到它。 但《唐会要》记载它已显出不够重视, 颇有微词, 竟然将姚康复写成了 “姚思廉”,将 《统史》 写成 “通史”, 并有 “下至释道烧炼, 妄求无验, 皆叙之矣” 的评语(参见《唐会要》卷三六注)。 因此, 唐宋学者不予称道, 司马光也不提此书, 后来就被历史所淘汰。司马光编写编年体通史, 虽然是步姚康复的后尘,而且编书旨趣也有某些相同之处,但后来居上,《通鉴》淹没了 《统史》。 其原因自然不在于史体之创与不创, 而是由于《通鉴》编制的完善和内容的充实, 即由质量所决定。 形式终究是第二位, 内容才是第一位。
  司马光编写《通鉴》很注意于两点: 一是删繁就简, 一是突出历代政治。这两点实是他定下的编史方针和原则。他在嘉祐中就想到编写通史,要“仿荀悦简要之文”, 但还没有提到突出历代政治。 而在治平元年 (1064年) 三月所进《历年图》 (参考 《玉海》卷五八, “元祐 《稽古录》” 条) 的 《论序》 上, 就讲到“今采战国以来至周之显德, 凡小大之国所以治乱兴衰之迹, 举其大要, ……庶几观听不劳而闻见甚博, 善可为法, 恶可为戒”(《稽古录》卷一六)。 显然已注意到简要与历代政治两点, 司马光始终注意于此, 参阅其 《谢赐资治通鉴序表》和 《进资治通鉴表》 等即知。
  而记事简要与记述历代政治这两点, 是与供君主借鉴的编史宗旨连在一起的。 “简要”是为了使 “日有万机” 的君主得以周览; 突出历代政治, 是为了提供君主 “鉴前世之兴衰, 考当今之得失” (司马光: 《进资治通鉴表》)。编写 《通鉴》这样的巨著, 决非司马光一人所能胜任。 他是主编, 还有三名助编。 三名助编是由司马光选请来的刘恕 (字道原, 1032—1078)、 刘攽 (字贡父, 1023—1089)、 范祖禹 (字淳甫, 一字梦得, 1041—1098)。 主编司马光的突出表现, 就在于识得人才和善于用人。
  治平三年 (1066年) 四月, 司马光奏请继续编写 《通志》 (次年改名 《资治通鉴》), 得到英宗允准, 并准予设立书局、选请助手。是年司马光选请了刘恕和刘攽为助手。 到了熙宁三年 (1070年) 六月, 司马光又选请范祖禹为同修。
  三名助编,各有所长。就三人初进书局的情况来看, 刘恕勤奋好学, 博学多才, 又精于史学; 刘攽博学能文, 精于汉史; 范祖禹智敏好学, 谦晦不伐。 司马光初为主编时, 48岁, 算是已有成就的专家。 刘恕同修之初, 35岁, 是刚进入中年的通才。刘攽同修之初,44岁,是中年专家。范祖禹同修之初, 只30岁,刚到而立之年, 后生可畏。 这样就搭成了修史班子。
  二刘入局同修始于治平三年。 刘攽当时可谓汉史专家。
  刘恕了解古今数千年史事,是个博通古今的通才,这是司马光和黄庭坚等所了解的 [参考司马光《十国纪年序》; 黄庭坚: 《刘道原墓志铭》 (见 《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三)]。 司马光选请刘恕, 主要是因其是通才之故。 自古以来, 学术界专家多得很,而通才则较少。编写一部通史巨著,找几个断代史专家参修较为容易,而要找通才当主编与副主编实在很难。没有通才,没有象两司马这样的博学大才, 我国史学史上就不可能产生象《史记》、 《通鉴》这样的通史名著。 而《通鉴》 的编写, 仅有司马光为主编还不行, 还要依靠刘恕这样的通才来协助。
  范祖禹入局之初, 年仅三十, 并不精于唐史。他长于唐史, 是在修书过程中提高的。 当时, 范祖禹不仅不精于唐史, 而且还缺乏起码的史学工作经验。所以司马光才指导他如何搜集材料和编写长编,真是耳提面命(参考《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三《答范梦得》)。如果范祖禹早已是唐史专家, 恐怕司马光那么具体指导就是事属多余了。 范祖禹在其所著《唐鉴》 的自序中说: “臣祖禹受诏与臣光修《资治通鉴》, 臣祖禹分职唐史, 得以考其兴废治乱。”可见范祖禹承认自己是在参修 《通鉴》过程中考究唐史的。
  司马光选请助编是否还有政治条件,必须在政治上志同道合,反对王安石变法?如果只是笼统地说司马光与二刘一范志同道合,那问题不大;若是仔细追究,就可知司马光当初选请助手并没有以反对王安石变法为条件。
  当司马光于治平三年选请二刘入局修书之时,王安石还在江宁家中,并不在开封当政。 熙宁元年, 王安石才应神宗之召来到开封。 先是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二月才为参知政事, 开始执政变法。 熙宁二、 三年, 司马光和二刘才开始反对王安石变法 (参考《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卷四四四《刘恕传》、 卷三一九《刘攽传》)。
  范祖禹是在王安石已变法的熙宁三年六月入局修书的。 王安石变法时, 他“竟不往谒” ( 《宋史》卷三三七, 《范祖禹传》)。 后来, 病重的富弼交给他一份“论王安石误国及新法之害”的密疏, 元丰六年 (1083年) 富弼死, 范祖禹将此疏“上之”《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传》)。这时距离他入局修书之始已有十多年,距离王安石罢相也已好几年(王安石于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参考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
  司马光与二刘等在书局, 自然思想上互相影响;但司马光与他们颇讲“君子道德亲”(《传家集》卷五,《同范景仁寄修书诸同舍》),对他们的思想影响可能大些。
  司马光不仅识得人才, 而且善于使用人才。 他对二刘一范的安排, 有分工,有合作, 相机行事, 适当调度, 使得三位助手的能量充分发挥出来。
  人们都懂得, 学术组织工作极为重要, 网罗了人才, 不予使用, 供于殿堂,厚其待遇, 尸位素餐,等于没有人才; 不善于使用, 甲乙错置, 丙丁重叠, 使得互为矛盾, 能量抵消, 等于糟塌人才。 司马光不能不鉴于唐宋史馆修史之流弊,为了实现自己修史的计划, 而防止出现那种埋没和糟塌人才的弊端。
  自治平三年四月设局修书起, 至元丰七年十二月修成及奏进《通鉴》止,历时19年, 经历了三个阶段。 司马光在各个阶段中, 对于助编人员的分工, 都是相机调度的。 兹分述于下:
  第一阶段, 自治平三年四月至熙宁三年六月。这时司马光设局修书,身边有二刘助编,面临着如何发挥集体编书的能量和完成一定的编书任务,以打开局面。
  司马光在设局修书之前已编写了 《通志》八卷, 这就是《通志》 改名 《通鉴》后的 《周纪》五卷、 《秦纪》 三卷。 设局修书, 是接续 《通志》编写汉、 魏等纪。
  司马光开始如何对二刘分工,史无明确的记述。但据种种材料来推测,可以大致上说,对刘攽先安排分修两汉长编,然后安排分修隋以前的南北朝长编;对刘恕,在安排讨论编次、解决疑难、协助删定两汉纪的同时, 又安排分修魏晋长编。
  刘攽入局修书之始,正是司马光着手编写两汉纪之时。司马光既然选请来汉史专家,必然让他分修汉史。历来学者都是这个看法, 故无需置疑。 司马光在删定两汉纪的过程中, 遇有疑难问题与他商量也在所难免。 刘攽于治平四 (1067年)四月之前完成前汉长编①,约于熙宁二年间完成后汉长编②。接着,司马光就安排他分修隋以前的长编③。
  刘恕在参修的第一阶段里,首先是协助主编讨论编次,解决疑难,促进修定两汉纪的完成。司马光对刘恕开始就当作副主编使用。此时司马光既不能把战线拉得太长而让刘恕分修五代长编,又急于拿出两汉纪来,势必让刘恕协助修定两汉纪。 司马光回忆设局修书头几年的事说:“与共修书, 凡数年间, 史事之纷错难治者,则诿之道原,光受成而已”(《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这说明,刘恕头几年受司马光之命,处理汉史上的难题,或是写战乱割据时期的长编。
  同时, 刘恕分担了编写魏、晋长编的任务。从编修《通鉴》的进程来说, 在第一阶段中必须安排好魏晋长编的分修工作, 否则, 在修定两汉纪之后, 修定《魏纪》 和 《晋纪》便无从下手。 那么, 分担这个任务是谁? 主编司马光主要负责修定,还要写“臣光曰”,任务很重,不可能分身。刘攽先是分修两汉长编,接着又分修南北朝长编,估计再无余力了,如果他来承担魏晋长编,则一时任务过重, 有可能延缓编修工作进程。 只有刘恕承担比较合适,这种可能性也大。根据有几点: (1) 司马光在 《十国纪年序》 中说过: “史事之纷错难治者, 则诿之道原”; 两汉以下, 三国与两晋十六国之史事可谓“纷错难治者”。 (2) 司马康对晁说之说过, “自三国历七朝而隋则刘道原” (《嵩山文集》卷一七, 《送王性之序》)。 (3) 范祖禹说过, “道原于魏晋以后事尤能精详, 考证前史差谬, 司马公悉委而取决焉” (《范太史集》卷三八, 《秘书丞刘君墓碣》)。 所谓 “魏晋以后事”, 包括魏晋之事在内①。 (4) 司马光在《答范梦得》中提到以《晋纪》“递往南康军”, 时刘恕为南康军监酒, 故“递往南康军”即递给刘恕, 估计是司马光与刘恕商量《晋纪》定稿问题。 (5)刘羲仲《通鉴问难》中所载,都是司马光与刘恕问答魏晋南北朝之事。
  正因如此, 这一阶段中才修成 《前汉纪》 三十卷、 《后汉纪》 三十卷、 《魏纪》十卷,共七十卷, 同时准备了晋长编, 又安排了南北朝长编分修工作,打开了集体编书的局面。
  第二阶段, 自熙宁三年六月至熙宁九年秋。这时书局人事有所变动, 司马光重新安排力量, 继续编写工作。
  在熙宁二、三年间变法与反变法斗争中, 司马光与二刘反变法受挫, 因而影响到书局人事的变动。熙宁三年四月,刘攽被黜放通判泰州,但他仍留开封, 直到次年二月尚未赴任②。
  熙宁三年九月, 司马光出知永兴军,大约十月到任,次年四月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从此居洛十五年(参考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及陈宏谋《司马文正公年谱》)。
  约于司马光出知永兴军同时,刘恕惧怕变法派打击,主动要求出任南康军监酒, 得到允准, 受诏即官修书③。
  二刘外任,书局缺人。 司马光为补充编修力量,于熙宁三年六月奏请得范祖禹入书局同修①。
  在结束了前段工作, 面临此人事变动的情势下, 司马光的分工与调度是:大约就在熙宁三年六月范祖禹入局至十月司马光赴永兴军任之间,司马光对编修工作作出了这样的安排: 范祖禹分修唐代长编,刘攽继续分修南北朝长编,刘恕分修五代长编及协助修定晋与南北朝纪。 (此据《答范梦得》 和 《通鉴问疑》 等而推断)。 大约熙宁四年下半年, 司马光在 《答范梦得》 信中提到: 范祖禹做完唐代丛目之后, 即做唐代长编, 在搜集材料时要注意, “隋以前者与贡父, 梁以后者与道原, 令各修入长编中”。 这说明熙宁四年间的编写工作仍然分工照旧。 这个分工, 在第二阶段中基本上执行。
  刘攽于熙宁四年二月以后赴泰州, 是后还担负分修工作。 熙宁四年下半年《答范梦得》 还提到刘攽修隋以前长编。 刘攽分修, 可能继续到熙宁八年 (1075年)。 司马光在《进通鉴表》上写同修者刘攽的官衔是“充集贤校理”。刘攽早年为馆阁校勘。 熙宁四年以后, 才 “充集贤校理、 判登闻检院、 户部判官知曹州”(《宋史》卷三一九, 《刘攽传》)。 刘攽知曹州, 是熙宁八年二月以后的事②, 其充集贤校理当亦自此时始。刘攽充集贤校理,一直保持到元丰六年九月才因贬黜而降为“朝请郎”③。司马光《进通鉴表》写刘攽之衔,既不写其早年的馆阁校勘,也不写其元丰六年的朝请郎, 而是写 “充集贤校理”, 其故就是刘攽于熙宁八年充集贤校理时还参修 《通鉴》。 从刘攽有五、 六年功夫修南北朝长编的情况 (尽管黜放外任要受到影响) 来分析, 他必定基本上完成了分修南北朝长编的工作。
  范祖禹在这一阶段中一直分修唐代丛目和长编。他起初在开封书局。熙宁五年正月书局迁至洛阳 (据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他不久也到了洛阳书局[范祖禹大约于熙宁六年三月丁卯降职 (参考 《长编》卷二四三) 之后到洛阳]。
  司马光交给了范祖禹分修任务, 并不撒手不管, 而有使用人才的具体办法:第一,具体指导。他指导范祖禹如何编写丛目和长编,如何搜集材料,如何整理成文, 如何附注和考异。 第二, 给与样书。 他把自己修定的 《魏纪》 和 《晋纪》八卷, 刘攽所修的长编一册, 刘恕的 “广本” 两卷, 送给范祖禹作参考, “作式样”。 第三,给予充分的时间。 自熙宁三年至元丰初年大约10年的时间, 司马光始终让范祖禹分修唐代长编,使他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工作。第四, 司马光虽是专家、 主编,但不耻下问,也让范祖禹对定稿本提修改意见。如《答范梦得》信中就曾向范说: 今请人带去 《魏纪》, “有改动者, 告指挥别写及揩改”。 并常与范议事, 嘱咐他做些秘书工作④。 同时, 刘恕也关心过范祖禹的分修工作。 司马光在《答范梦得》中指导范工作就曾提到,“尝见道原云, ‘只此已是千余卷书, 日看一两卷,亦须二、三年功夫也’。”正是由于司马光等细心和耐心培养青年, 才会有后来的硕果。
  刘恕在这个阶段中, 首先是分修唐以后的五代长编。 后五代长编由谁所写,历来说法不一,主要是两说,一说为范祖禹①,一说为刘恕②, 另有避而不谈分修属谁的③。我们以为,既然主编司马光一而再、再而三提到刘恕分修五代长编,如《答范梦得》说 “梁以后者与道原, 令各修入长编中”; 如 《贻刘道原》 中提到“道原五代长编”④; 如《乞官刘恕一子札子》 [见《司马温公文集》 (下称 《文集》) 卷八] 说 “至于五代十国之际, 群雄竞逐, 九土分裂, 传说讹谬, 简编缺落, 岁月交互, 事迹差舛, 非恕精博, 他人莫能整治”; 还有,《通鉴考异》五代部分又多直接引用 “刘恕以为”、 “刘恕按” 等等; 而且, 刘恕另作有 《十国纪年》, 则后五代长编由刘恕属草而无可置疑。
  刘恕在分修五代长编的过程中,还协助司马光修定晋至隋纪。关于魏晋南北朝由谁属草的问题,历来学者意见分歧很大,有说是刘恕⑤,有说是司马光⑥,有说是刘攽⑦。这种种说法,都有些对,也都不完全对。近人多说是刘攽与刘恕,但在分修的份量多少、谁先谁后问题上说法不一。魏晋分修问题,本文前面已谈了,这里谈南北朝分修问题。一般说来, 司马光与二刘都参加了。主编司马光至少应做定稿工作和写 “臣光曰”。 刘攽早已分修隋以前长编。刘恕则写南北朝长编前一部分, 上接其魏晋长编, 下接刘攽的隋以前长编 (衔接于何时不得而知), 并协助司马光定稿。 理由有三: 第一, 《通鉴问疑》 中记有几条司马光向刘恕问书南北朝事之疑, 如有 “道原于长编何故书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景平”是南朝宋少帝年号,这说明刘恕曾补修过宋长编; 又如有“道原何故于承圣元年书武陵王纪即位于蜀”,“承圣”是南朝梁元帝年号,这说明刘恕参与过梁纪初稿。 第二,范祖禹《秘书丞刘君墓碣》提到:“道原于魏晋以后事尤能精详,考证前史差谬, 司马公悉委而取决焉。”魏晋以后即南北朝, 这说明刘恕协助司马光做了考异和定稿工作。 第三, 司马光《十国纪年序》提到, 在元丰元年前二年(即熙宁九年) 刘恕曾赶到洛阳, 与司马光当面 “议修书事” 几个月, 直到十月才返回南康军。两人面议修书的具体时间当在熙宁九年夏秋间,所议内容当是南北朝纪的定稿及下步工作安排⑧。 这说明刘恕参与了南北朝纪的定稿工作。
  正因如此, 才在这个阶段完成了 《晋纪》 四十卷、 《宋纪》 十六卷、 《齐纪》十卷、 《梁纪》 二十二卷、 《陈纪》 十卷、 《隋纪》 八卷, 共一百零六卷; 又基本上完成了唐、 五代长编, 为 《通鉴》 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阶段, 自熙宁九年秋至元丰七年十二月。这时书局又有人事变动, 司马光主要依靠范祖禹完成了唐、 五代纪的定稿工作。
  刘攽自从分修了南北朝长编之后, 大概不再参与修书工作。
  刘恕于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自洛阳返回南康军,虽然当时已自知身体染疾,但还是领回了分修工作。 据 《十国纪年》说, 刘恕当时得了 “风疾”, 半身不遂, “伏枕再期”, 顽强地奋战了一年多,“病益笃, 乃束书归之局中”。他在这个阶段, 只修书一年多, 于元丰元年九月病逝。 他“归之局中”的书, 想是五代长编, 并已基本上完成, 得到司马光好评 (参考司马光 《乞官刘恕一子札子》)。司马光对刘恕早夭,“痛惋惝恍而不能忘”(《十国纪年序》), 因为他深深感到得刘恕相助, “犹瞽师之得相也” ( 《通鉴问疑》)。 失去刘恕, 自然惋惜不已。
  范祖禹大约于元丰初完成唐代长编。 司马光于元丰元年《与宋次道书》提到范祖禹修唐代 “草卷”, “共计不减六七百卷”, 这说明范祖禹分修唐代长编已经完成, 没有辜负司马光的重托与期望。他十年如一日, 披寻材料, 编写长编, 写出了六七百卷的 “草卷”。 没有埋头苦干、 志成汗青的精神是办不到的。
  范祖禹完成唐代长编后,必定接续刘恕五代长编的未竟之业,并协助司马光修定唐、五代纪。 在元丰年间, 他年已四十上下,趋于成熟, 在此时编写工作上一定出力很多。他自熙宁三年入局修书至元丰七年《通鉴》成书, 参与修书十五年, 将其壮年心力注于 《通鉴》, 自己也成了唐史专家。
  范祖禹对二刘来说是后继有人, 对司马光来说始终是个生力军。 《通鉴》 编写之所以能顺利完成,司马光选用青年人范祖禹不能不说是个重要因素和可靠保证。 而对于司马光的栽培, 范祖禹始终是知情而感激的①。
  到元丰七年末, 司马光完成了《唐纪》八十一卷、 《后梁纪》六卷、 《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共一百一十卷。 另有 《通鉴目录》 三十卷、 《通鉴考异》 三十卷。 集体编书工作胜利完成。
  司马光主编《通鉴》,在历年十九、人事多变的情况下,能胜利完成工作,不能不说与其善于调度, 充分调动助手力量,有极大关系,也不能不说主编确确实实起了主导作用。
  《通鉴目录》、 《通鉴考异》与 《通鉴》有直属关系。 《目录》是《通鉴》的概要之作。 司马光在 《进通鉴表》 中说: “又略举事目, 年经国纬, 以备检寻, 为《目录》三十卷。”又在《通鉴目录自序》中说: “臣闻古之为史者, 必先正其历,以统万事,故谓之 ‘春秋’。故崇文院检讨刘羲叟遍通前代历法,起汉元以来,为《长历》。 臣昔尚得其书,今用羲叟气朔并闰,及宋七政之变, 著于史者, 置于上方。 又编年之书, 杂记众国之事, 参差不齐, 今仿司马迁 ‘年表’, 年经而国纬之, 列于下方。 又叙事之体, 太简则首尾不可得而详, 太烦则义理汨没而难知,今撮新书 (按: 指《通鉴》) 精要之语, 散于其间, 以为 《目录》云。”故《四库·全书总目》确定 《目录》是 《通鉴》之提纲挈要与 “总会”。 《考异》是《通鉴》的历史考证之作。 司马光编《通鉴》,参考了三百多种图书,博采不可兼收并蓄,当须抉择取舍。 他在 《进通鉴表》 中说: “及参考群书, 评其异同, 俾归一涂(途), 为 《考异》 三十卷。”他做的是考证工作。 《四库全书总目》 给予好评:“光既择可信者从之, 复参考同异, 别为此书, 辨证谬误, 以祛将来之惑。”胡三省将它散置于 《通鉴》 正文中, 合刻传世。 据说, 司马光还写了 《通鉴举要历》与 《通鉴节文》, 乃《通鉴》的简本与节本,惜已久佚。 司马光所撰《稽古录》二十卷 (包括 《稽古录》、 《历年图》、 《国朝 (宋) 百官公卿表大事记》三者), 与《通鉴》 的断限、 内容、 史论等有异有同, 两者关系也较为密切。

  (二) 史政相通, 借古喻今

  司马光主编 《通鉴》, 在编写史事上, 充分调动二刘一范的积极性, 既分工又合作, 最后统一定稿, 在历史评论上, 则一律由他个人负责, 统一发论。 《通鉴》 全书中, 共有二百十八条史论, 其中一百十九条是 “臣光曰”, 还引了前人史论九十九条, 而没有一条臣恕曰、 臣攽曰、 臣祖禹曰。 《通鉴问疑》所言 “其是非予夺之际, 一出君实笔削”, 若是指《通鉴》史论而言, 那是完全对的。
  我国古代史学讲究经世,论史往往寓论政。 司马光的史论尤其如此,可谓一大特点。
  司马光的史论与政论相通。 先说他论礼。 《通鉴》 第一条是礼论 (即名分论), 开头说: “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 礼莫大于分, 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 君、 臣是也。何谓名?公、 侯、 卿、 大夫是也。”又说: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 裁群物, 制庶事, 非名不著, 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粲然有伦, 此礼之大经也。 名器既亡, 则礼安得独在哉!” 照他说, 君君臣臣, 尊卑有分, 贵以临贱, 上之使下的观念与秩序,就是礼, 就是名分。维持此礼, 天下大治; 废弃此礼, 天下大乱。 古来历史就是如此。 这是他编写 《通鉴》开宗明义的大议论。像这种史论, 在他的政论中屡有出现。如庆历五年所作《不以卑临尊议》(见《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六)言君臣父子之间,尊卑有别,不能 “以卑临尊”, 这是 “人道之大伦, 古今之通义”。 如嘉佑七年所作《上谨习疏》(见《传家集》卷二四), 言“国家之治乱本于礼”,古代有礼所以往昔治,三家分晋失礼所以后来乱, 当今之政有失 “上下之分”, 宜立纪纲。 又如治平元年所作 《言阶级札子》 (见 《传家集》卷三三), 言 “礼者, 上下之分是也”, 只有严遵“阶级之制”, 才可能“纪纲复振, 基绪永安”。 还有“礼不忘其本, 此古今不易之常道也” ( 《传家集》卷三五 《为宰相韩琦等议濮安懿皇合行典礼状》),“国无二君, 家无二尊” ( 《司马温公文集》卷六 《言濮王典礼札子》) 等等政论言词。 足见史论与政论之声气相通。
  再说他论 “本末”。 《通鉴》卷五七有条本末论, 其论曰: “明王之政, 谨择忠贤而任之, 凡中外之臣, 有功则赏, 有罪则诛, 无所阿私, 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 所以然者何哉? 执其本故也。 及其衰也, 百官之任不能择人, 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阂文不赏, 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 孝灵之时, 刺史、 二千石贪如豺虎, 暴殄烝民, 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 以今视之, 岂不足以为笑而深可为戒哉!”这是说任贤为 “本”,法苛为 “末”, 用法不如任贤, 其中 “以今视之”及 “深可为戒”之语,实将史论与政论联系起来了。这种本末论,在司马光的政论中时有出现。如,嘉佑七年,他针对当时特置官使, 多 “变更旧制”、 “张设科条”, 而言 “今朝廷不循其本而救其末”, 并论道: “夫宽恤民力, 在于择人, 不在立法, 若守令得人, 则民力虽欲毋宽, 其可得乎?守令非其人, 而徒立苛法, 适所以扰民耳!”(《传家集》卷二五 《论财利疏》) 这是说, 择人为本, 立法为末。 所论与 《通鉴》 的本末论口径相同。 在熙宁二、 三年间, 司马光大反王安石变法, 其立论理由, 王安石 “变更祖宗旧法”, 信用 “邪说壬人” ( 《传家集》卷六十 《与王介甫书》及 《第二书》、 《第三书》); “增官则以冗增冗, 立法则以苛增苛”(《司马温公文集》卷七《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法亦不法, 所遣亦非其人” (朱熹 《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七 《司马光》)。 还是择人为本、 立法为末的论点。
  司马光的史论, 不仅寓政论, 而且往往影射现实, 反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他强调择人为本, 立法为末, 实有影射王安石信用吕惠卿和变更法制之嫌,只是还不十分明显。
  大约熙宁七、 八年间, 司马光在 《通鉴》 中写了这么两条 “臣光曰”: 一条论, “ ‘ 《诗》 三百, 一言以蔽之, 曰思无邪。’ 君子之于择术, 可不慎哉!”(《通鉴》卷一一九) 另一条论,“君子之于正道, 不可少顷离也, 不可跬步失也。……是以诡诞之士, 奇邪之术, 君子远之。” (《通鉴》卷一五五) 所谓 “正道”,是指 “圣王之道”, 正统的儒家之道; 所谓 “诡诞之士, 奇邪之术”, 是指脱离“正道” 而不符儒术的人与法; 所谓 “择术”, 是要人们亲儒道而远 “邪术”。 这就是影射现实了。
  且先看这样几个事实: (1) 早在熙宁二年, 司马光在 《论风俗札子》 (见《传家集》卷四二) 中说:“近岁公卿大夫好为高奇之论,喜诵老庄之言,此非国家之正术。”清人顾栋高指出: “所谓 ‘高奇之论, 喜诵老庄’ 者, 则荆公(王安石) 其人也。”(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这个看法是对的, 因为王安石于熙宁二年建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主持变法的机构), 司马光于熙宁三年二月二十日所上《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见 《文集》卷七) 中就有 “条例司自以为高奇之策”云云。 (2) 熙宁三年春, 司马光 《与王介甫第三书》 (见 《传家集》卷六十) 中提到, “但恐介甫 (王安石) 之座, 日相与变法而讲利者, 邪说壬人为不少矣”。 这是说, 王安石对于 “诡诞之士、 奇邪之术”, 不是疏远而是亲近。 (3)熙宁四年二月, 司马光声明自己与王安石“取舍异道”(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 熙宁四年二月辛酉)。 (4) 熙宁七年四月十八日, 司马光所上 《应诏言朝政阙失状》(见《文集》卷七)说, 自熙宁二年变法起, 六年来政失民怨, “岂非执政之臣所以辅陛下者未得其道欤?” 所谓 “执政之臣” 是指王安石, 所谓“未得其道”是指王安石变法离 “正道”而行“邪术”。依据于此, 就可知上述两条 “臣光曰” 是影射王安石及其变法的。
  除上述例子而外,《通鉴》“臣光曰”论唐代常衮辞禄,论牛李争维州事,论唐太宗绝薛延陀之婚为失信,论唐明皇崇奢靡以招盗,论唐德宗复赵光奇家而不能改政,论唐文宗患朋党难去之不明,论后周世宗可谓仁明, 等等,也都有程度不等的现实性。
  诚如胡三省所说,司马光熙宁、元丰间较长时间不参政论政,专以书局为事,“其忠愤感慨不能自己于言者”,往往倾注于 《通鉴》“臣光曰” (胡三省: 《新注资治通鉴序》)。
  《通鉴》引前人史论共99条, 比之119条 “臣光曰”略为少些。 本文不妨列个《通鉴》附论简表:

由此表可以看出: 《通鉴》 隋以前引前人论较多 (93条), “臣光曰” 相对少些(86条), 其中尤以汉魏三纪悬殊 (引前人论60条, “臣光曰”43条); 唐以下引前人论甚少 (6条),“臣光曰” 相对大增 (32条)。
  《通鉴》引前人论与“臣光曰”出现前后比例相反的情况,说明如下问题: 司马光对历史的看法,如与前人史论相同, 则尊重和引前人之论,如与前人大同小异, 或有所补充, 或有所纠正, 则引前人史论之后再加以 “臣光曰”; 如觉得前人尚未论及, 或以为前人论之欠当, 则另发 “臣光曰”。 他对唐五代史 (即司马光时的近代史)尤为重视, 然又不大瞧得上近世史臣之论, 故论唐五代史以“臣光曰” 居多, 而引前人论很少。
  《通鉴》 引前人论几乎与 “臣光曰”相等这个事实, 说明司马光治学诚实的作风。前人已先我而言, 则承认前人之论, 引了出来,这不会失去自己的学术身价, 倒是恰好反映自己治学诚实。 这一点, 很可为今人之鉴。
  
《通鉴》 引前人论计有35家, 所引各家史论之条数:
  孟 子 (1) 荀 子 (2) 贾 谊 (1) 太史公 (2)
  扬 子 (6) 班 彪 (3) 班 固 (15) 仲长统 (1)
  荀 悦 (8) 鱼 豢 (1) 陈 寿 (5) 傅 子 (1)
  华 峤 (1) 干 宝 (1) 习凿齿 (6) 袁 宏 (3)
  袁 子 (1) 徐 众 (1) 虞 喜 (1) 荀 崧 (1)
  孙 盛 (5) 范 晔 (3) 沈 约 (4) 裴子野 (11)
  萧方等 (1) 颜之推 (1) 崔 鸿 (2) 萧子显 (1)
  李延寿 (2) 李德裕 (1) 柳 芳 (1) 权德舆 (1)
  苏 冕 (1) 陈 岳 (2) 欧阳修 (2)
  由此可以看出几个问题: 一是引班固史论15条, 最多; 二是以马班相较, 引“太史公曰”二条,显得少了;三是引唐以来学者的史论很少, 引当代(宋代)学者的史论只有欧阳修的二条。 我们就这些问题谈点看法。
  司马光所引司马迁之史论二条: 一条是论战国时期魏之不分灭,有所谓“君终, 无适子, 其国可破也” 云云 (见 《通鉴》卷一)。 此取之于 《史记·魏世家》但它不是 《魏世家》 篇末的 “太史公曰”, 而是篇中的叙述语言, 这不是司马迁的高明之论。 司马光大概是认为此论对强调嫡长制有价值, 就引上 《通鉴》来了。一条是论项羽的兴亡,指责项羽“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所说“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实在荒谬。 此取之于 《史记·项羽本纪》 篇末 “太史公曰”, 这是司马迁的高论之一,但还不是他最出色的史论。司马光引此条是对的, 同时扬弃了 “太史公曰” 中项羽 “重瞳子”之说, 也许是不喜欢“离奇之论”而不引。接着, 司马光引了扬子《法言》的“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楚群策而自屈其力。屈人者克, 自屈者负; 天曷故焉!”(见《通鉴》卷十一)这是对司马迁之论的补充发挥。
  但司马光对于许多精采不凡的 “太史公曰”, 不仅不引, 而且往往引他人论或发 “臣光曰” 与其针锋相对。 这里略举数例:
  (一) 对于战国四豪。 司马迁对四豪一分为二, 既揭露他们养士之争权夺利的本质, 又承认其礼贤下士有利于国的影响(参考《史记》之《太史公自序》及孟尝、 平原、 信陵、 春申各传)。 司马光引扬子论四豪, 就只指责“立私党”(见《通鉴》 卷六) 之罪了。
  (二) 对韩非子之死。 司马迁有 “余独悲韩子为 《说难》 而不能自脱耳”之语 (见《史记·韩非列传》), 颇有怜悯之意。 司马光对韩非之死, 先引扬子《法言》讥刺韩非 “说不由道”, 又以 “臣光曰”论韩非 “为秦画谋, 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 罪固不容死矣, 乌足悯哉!”(见《通鉴》卷六) 显然是指责而不怜悯。
  (三)对于荆轲报燕丹知己之情而勇刺秦王。“太史公曰”盛称其为“义”,说“名垂后世”(见《史记·刺客列传》)。 “臣光曰”则讥贬荆轲为 “愚”, 说“不可谓之义” (见 《通鉴》 卷七)。
  (四)对于贯高为张敖申冤。司马迁写到贯高于刘邦诏赦之时自杀以明心迹,用了 “当此之时, 名闻天下”(见 《史记 ·张耳陈余列传》)作结, 以表扬诚挚的人情。 司马光写贯高, 则删去了 “名闻天下”之语, 而引了荀悦 “罪无赦”之论,还以 “臣光曰”发了 “使张敖亡国者, 贯高之罪也”(见 《通鉴》卷十二) 之论,以加强封建的礼教。
  (五) 对于韩信之死。 “太史公曰” 言语微婉, 表面责其 “乃谋畔逆”, 实际上惜其大才大功招来横祸 (参见 《史记 ·淮阴侯列传》)。 “臣光曰” 中虽引了太史公语, 似乎两司马意见一致, 实际上司马光是指责韩信怀 “市井之志”, 其死咎由自取) (见 《通鉴》 卷十二)。
  (六)对于游侠。 司马迁盛称游侠的侠义行为, 对郭解之死惋叹 “惜哉”(见《史记 ·游侠列传》)。 司马光却引班固、 荀悦之论, 说游侠 “背公死党”, “罪不容诛”, “伤道害德, 败法惑世”, “乱之所由生也”(见 《通鉴》卷十八), 对游侠痛恨之至。
  可见两司马之异, 主要在于: 司马迁 “好奇” (扬雄语, 见 《法言》), 富于人情味; 司马光坚持 “正道”, 反对 “高奇之论”, 而强调礼教。
  这里应该指出, 司马迁也信儒家之道, 在 《史记》里宣扬 “仁”、 “德”, 肯定一统, 等等; 司马光写 《通鉴》时, 无形中吸取和接受了司马迁不少思想资料和养分, 诸如: 司马迁论秦之兴亡, 引了贾谊 《过秦论》 (见 《史记》之 《秦始皇本纪》及 《陈涉世家》); 司马光于 《通鉴》卷九也引了 《过秦论》一段。 司马迁肯定秦之统一 (参见 《史记 ·六国年表》),将秦始皇列于本纪,承认秦之历史地位; 司马光于 《通鉴》 卷六九发正闰论, 指出汉兴以来有所谓 “正闰”之说,而声称 “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 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也”。 “周、 秦、 汉、 晋、 隋、 唐, 皆尝混一九州”。 两司马都肯定秦之统一及其历史地位。 司马迁肯定汉初 “与民休息”, “无为”而治, 盛称汉文帝之 “德”, 反对汉武帝变更法制、 严刑峻法、 讨伐匈奴、 过而不改。 司马光论述汉代前期历史, 也如同司马迁的观点 (参考 《通鉴》卷九至卷二二的述论)。
  所以, 可以说, 司马光对司马迁的史论,是批判地继承, 只是剔除较多, 而且剔除了一些精华, 故显得大异其趣。
  司马光引班固之史论15条, 同时引了班彪之史论3条, 都采自 《汉书》。这18条史论,一半是论西汉诸帝的才具与立政关系及王朝盛衰兴亡,一半是评西汉群臣为人从政, 以及游侠不轨, 等等。足见司马光吸取班氏之论, 继承其史学思想甚多。 这是什么原因? 我们以为: (一) 班固第一个写纪传体断代史, 其《汉书》论述西汉一代兴亡甚为详细。司马光著历代成败兴衰,首先就注意到西汉一代的兴亡, 故重视班氏之论。 (二) 班固是东汉写 《白虎通德论》 的名儒。 他那正统的儒家思想, “纬六经, 缀道纲”(《汉书》卷一百下 《叙传》下) 的著作原则,批评司马迁“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 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 此其所蔽也” (《汉书》卷六二 《司马迁传》) 的激烈言词, 都是司马光这个 “朴儒”所欣赏和佩服的, 自然会尊重其史论。 (三) 《通鉴》 引前人评史书唯有一条, 就是引了华峤评班固 《汉书》, 以肯定 “固之序事, 不激诡, 不抑抗, 赡而不秽, 详而有体” (见 《通鉴》卷四八),而《通鉴》附论又再无一条评前人史书,足见司马光对《汉书》的赏识,故《通鉴》 引班氏父子之论多达18条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司马光对班氏之论也不全盘接受。 如班固论汉武帝有“雄材大略”, 云云(见 《汉书》卷六 《武帝纪》), 多为赞赏武帝 “洪业”之词。 司马光引了班固此论之后, 加了一条 “臣光曰”, 指出汉武帝失政甚多, 之所以 “有亡秦之失而免于秦之祸”, 乃在于 “能尊先王之道”, 受谏好贤, 诛赏严明, “晚而改过, 顾托得人”(见《通鉴》卷二二)。 司马光在此似乎纠正班固之论, 至少以为班论不够严谨。 又如, 班固评论霍光, 既肯定其“拥昭、 立宣”之功, 又批判其 “不学亡术, 暗于大理”之失 (见《汉书》卷六八《霍光传》)。 司马光引此论之后, 加了一条 “臣光曰”, 对班氏之论加以补充, 指出霍光虽 “忠”, 但“久专大柄”, “多置私党”, 引起上下愤怨, 故招来横祸, 同时指出汉宣帝处置霍氏之案 “亦少恩哉”(见《通鉴》卷二五)。 此论比之班论较为全面些、深刻些。 再如, 班固论王莽时, 曾说秦与新莽 “皆炕龙绝气, 非命之运, 紫色蛙声, 余分闰位” ( 《汉书》卷九九下 《王莽传》 下), 不承认秦为正统。 而司马光引此论时, 就删去了这几句话 (见 《通鉴》卷三九), 而肯定秦的统一, 承认秦的历史地位。
  所以,可以说, 司马光对班固的史论,也是批判继承,既多吸取,也有摒弃。司马光引欧阳修的史论二条。宋代治史论史者很多,稍早于司马光的,有薛居正、 苏洵、 欧阳修、 宋祁, 等等, 与司马光同时的, 有苏轼、 苏辙, 等等。 就以欧阳修来说, 他在《新唐书》和《五代史记》(即 《新五代史》) 中发了很多史论。 可是, 司马光引宋人史论只引了欧阳修的两条,可见对欧论较为重视。然而他引欧论,也是取其符合己意者,还要加以补充。《通鉴》卷二二八引欧论: “自古乱亡之国,必先坏其法制而后乱从之,此势之然也,五代之际是已。……是以善为天下虑者, 不敢忽于微而常杜其渐也, 可不戒哉!”主要是强调维持 “纪纲”、 “防微杜渐”, 以五代法制坏而国家乱为鉴。 此与 《通鉴》卷一礼论之观点一致, 有后先呼应之妙。
  五代时期的冯道, 身处乱世, 浮沉取容,历五朝八姓, 贵显不衰。 欧阳修论冯道 “无廉耻” (《新五代史》卷五四《冯道传》)。 司马光引了此论, 还觉得它所论不全, 又以 “臣光曰”论冯道 “大节” 亏损, 乃 “奸臣之尤”, 并指出, 这不但是冯道个人之过, “时君亦有责焉”(见 《通鉴》卷二九一)。
  可见, 司马光对同代人的史论也是批判继承的。
  司马光对前人史论的批判继承, 就其思想性而言, 与 “臣光曰” 完全一致。

  (三)治乱兴衰, 法善戒恶

  司马光编 《通鉴》、 发史论的旨趣和思想约为三点: 探讨历代治乱兴衰, 取是而舍非; 分析古今人物品德, 法善而戒恶; 为君主提供历史经验, 明知人、 立政之要。 这是司马光史学为政治服务的三个具体特点。
  (1)司马光在记述历代治乱兴衰的过程中,流露出古今之道不变而反对厌常革新的历史思想。
  尽管司马光在其史书中写了历代治乱兴衰之迹,客观上反映了历史的一些变化,但他主观上并没有认识到历史在发展,甚至他还把一些历史前进中的新事物,视为坏事, 加以批判。如三家分晋, 表面看来,政权瓜分, 越来越乱, 实际上是新贵取代旧贵当权,标志着旧的周礼失灵,意味着社会在前进,历史在发展。 司马光识见不及于此, 而因此发表议论, 怀古哀礼:“呜呼! 君臣之礼既坏矣, 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资治通鉴》卷一)这个思想实在落后于历史前进的步子。有时他对一些历史新事物有所肯定,但又很不中肯。如商鞅变法,是以新制度代替旧制度,是重大的社会变革,不仅今人认识其历史意义,就是古代某些有识之士对其也有高度评价。 司马光却论道:“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而商鞅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资治通鉴》卷二)商鞅立木示信,是为了推行变法,变法势必处治守旧派,这不是 “刻薄”, 而是必须使用的专政手段。 司马光肯定其 “信”, 而讥贬其 “刻薄”, 实是舍本逐末。
  在司马光看来, 自古至今只是历代治乱和世运兴衰的反复循环。 如, 他说:
     治乱之道, 古今一贯 ( 《稽古录》卷十六)。
     治乱之道, 古今同体 ( 《司马温公文集》卷一)。
     古之天地有以异于今乎? 天地不易也, 日月无变也, 万物自若也, 性情如故也, 道何为而独变哉! (《司马温公文集》卷十四)
     自有天地以来, 阳极则阴生, 阴极则阳生; 动极则静, 静极则动; 盛极则衰, 衰极则盛; 否极则泰, 泰极则否; 若循环之无端, 万物莫不由之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十二)。
  在司马光看来, 自然, 古今一样; 社会, 古今一样;政治, 古今一样, 都是往复循环。 这是我国古代史学思想传统中较为典型的历史循环论。
  在古今之道不变的思想基础上, 司马光所向往和追求的是 “先王之道”。 他说:
     我穷我之心, 以求古之道, 力之所及者, 则取之 ( 《传家集》 卷七十四)。
     夫天下之事有难决者,以先王之道揆之,若权衡之于轻重,规矩之于方圆, 锱铢毫忽, 不可欺矣 (《传家集》卷四十三)。
  在司马光看来, 古今之道一样,既然古代治安, 后世衰乱, 就当学习 “先王之道”。 他认为这是一条正道, “舍是而求之, 有害无益矣” (《文集》卷九)。
  正是在此思想基础上,加之有现实政治斗争的原因,他提出了 “祖宗之法不可变” ( 《宋史》 卷三百三十六) 的主张。
  早在嘉祐六年 (1061), 司马光向宋仁宗呈进《五规》, 其中的《惜时篇》 已提到 “谨守祖宗之成法”(《传家集》卷二十一)。 熙宁初, 司马光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 于进读《通鉴》曹参继萧何为相事, 明确地提出了 “祖宗之法不可变”,与王安石宣传的 “祖宗不足法” 针锋相对。
  尽管司马光也曾有过此论: “前人所为是则因之, 否则变之, 无常道”, “因而循之, 与道神之, 革而化之, 与时宜之”(《法言·问道篇》注)。似乎他也注意适时改革。他面对北宋“积贫积弱”的现状,也曾考虑过救弊的办法,提过解救财政困难、防止民族间纠纷等建议, 只不过是些小修小补的消极应付之策,提不出什么积极有为的办法。
  司马光自诩 “守泥古之朴学”。 所以, 始终倾向泥古守旧。 他立身处世, 反对“狭道以取容, 迩志以取合, 卑言以趋功”, 反对“厌常而好新”(《文集》卷十四);从政进谏, 反对变法改革, 强调循守旧章。吟诗作文, 有“不避今人嫌,路须行古陌; 古陌虽然远, 且保无厥失” ( 《文集》 卷十二) 之句。 尽管他也看到时弊,但坚决反对在政治上大改大革,深怕因此闹出不可收拾的乱子,也不无维护豪贵旧党利益的隐私, 因而反对王安石变法,晚年推翻熙宁新法,所谓“元祐更化”就是彻底纠熙宁变法之偏。
  司马光所谓不可变的“祖宗之法”, 并不是指的远古“先王之法”, 而是指的宋祖宋宗之成法。 他说: “国家受天明命, 太祖太宗拨乱反正, 混一区夏, 规模宏远, 子孙承之百有余年, 四海治安, 风俗无警, 自生民以来罕有其比, 其法可谓善矣!”(《传家集》卷四十七) 意思是, 宋初之法很好, 只要谨守勿失, 就可治安无事。
  足见司马光的历史思想, 确实有守旧的倾向。
  (2) 司马光治史, 不大究天人之际, 而始终注意人事, 区分人物贤奸善恶。但这里还得先从司马光的天人思想谈起。
  首先应该承认, 司马光有一定的有神论的天命论。 他说, “天者, 万物之父母也”, 可顺而不可违;违反天命,“天得而刑之”,服从天命,“天得而赏之”。人的智愚勇怯, 贵贱贫富, “天之分也”; “僭天之分, 必有天灾”(《文集》卷七十四)。 他反对王安石 “天变不足畏”之论, 说什么古代先王 “造次动静未尝不考察天心而严畏之”(《传家集》卷七十五)。这种明显的有神论的天命论, 是难以否认的。 司马光往往言 “天意”、 “天谴”, 而且要求严密注意, 加以应答, 切不可简忽而不顾。 这都是实在之事。
  但司马光讲 “天人”, 并不都是宣扬有神论的天命论。 他有时讲天人之“天” 是指的自然现象。 如:
     天力之所不及者,人也,故有耕耘敛藏;人力之所不及者,天也, 故有水旱螟蝗 ( 《传家集》卷七十四)。
     天之所不能为, 而人能之者, 人也; 人之所不能为, 而天能之者, 天也。 稼穑, 人也; 丰歉, 天也 (同上)。
   天自是天,人自是人,天人相分;天有天的能力,人有人的能力,天人各有职能,了不相关。 这里的 “天”, 就是自然的天, 没有神秘性。
  司马光有时讲 “天” 讲 “命”, 含义不甚明显, 很难定性。 如说:
     《易》曰: “穷理尽性, 以至于命。”世之高论者竟为幽僻之语以欺人, 使人跂悬而不可及, 愦瞀而不能知, 则尽而舍之, 其实奚远哉! 是不是, 理也; 才不才, 性也; 遇不遇, 命也。
     圣人专以利人为心, 于术无不知也。 谷而可辟, 则不教人耒耜矣; 死而可违, 则不教人棺椁矣。 夫岂非天使民食且死, 虽圣人不能违乎!
  “命”, 有遇不遇之命, 这就不一定是天命, 而可能是指际遇。 “高论者”说命, 玄之又玄, 只是“欺人”而已。“天”,含有粮食种植收获, 人之生老病死的内容, 这是客观的自然, 当然圣人也 “不能违”。 这都不象有神论的天命论。
  大致说来, 司马光对于天命论, 在信疑之间, 信的不深,疑的不少, 所以并不着意宣扬天命论。 他早年作 《原命》 (嘉祐元年作), 说天道“若有若亡”。 也许“圣人”能够知晓, “至神”能够说清, 而凡人莫能知, 更不能强不知以为知。论者很赞成孔子慎言 “性与天道”的态度, 很欣赏 《春秋》“记异而不书”的原则。 所以, 他主张遵圣人之教, “治人而不治天, 知人而不知天”。他晚年作《无为赞》 (元丰八年作), 说:
     治心以正, 保躬以静, 进退存义, 得失有命, 守道在己, 成功在天。 夫复何为, 莫非自然 (以上引文均见《传家集》卷七十四)。
  这与其早年的思想差不多,有点命定论,但不严重,似乎听天由命, 实是重在人为。 对于神仙之说, 司马光 “终疑之”, 表示 “仙术有无终未知” (《传家集》卷七)。
  正因于此, 司马光主编 《通鉴》, 慎言 “天道”, 偶尔言及“天”, 主旨还在“人”,无意于治天, 只注意人事。也慎书“怪异”,“妖异止于怪诞”,删而不取;“妖异有所儆戒”,择而存之(《传家集》卷六十三); 甚至还记述一些讥贬佛教、道教和阴阳家说的内容。象这种情况,说是有神论的天命论,或说是无神论思想倾向, 似乎非左即右, 都偏了一点。 榷而论之, 可谓重人轻天。 所以, 可以说,司马光继承了我国史学重人事的传统, 不搞 “天”学, 而讲“人”学。
  事在人为,历史为君臣所左右,这是司马光基本的历史思想。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记述历史上的君臣,注意区分君之明暗、 臣之贤奸, 其标准与原则有如下几个要点:
  首先, 司马光认为人性善恶兼有, 而当加强教养。他在《传家集》卷六十六《性辨》一文中指出,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 都是“得之一偏”, 只有扬雄的 “善恶混混”说为是。 他认为, “夫性者, 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 善与恶必兼有之。”圣人也有恶, 愚人也有善, 只是他们所受的量不等, 善多而恶少就是 “圣人”, 恶多而善少就是 “愚人”, 善恶相半就是 “中人”; 圣人之恶 “不能胜过其善”, 愚人之善“不能胜其恶”, 所以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这种圣人、愚人、 中人之说, 实是性三品说的翻版。 他既说人性 “天生”, 又强调后天有限的变化, 认为:“不学则善日消, 而恶日滋; 学焉则恶日消, 而善日滋。”他还认为, 教学对人性变化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教学, 可使人性“长其善, 而去其恶”,“修之善则为善人, 修之恶则为恶人”。
  司马光评历史人物明暗贤奸, 其人性论是个基本观点。 《通鉴》 记述各种人物, 无论是君还是臣, 都视其修心治国、立身处世如何, 而论其善恶得失。他实际上不大论人之天性, 而论人后天的思想行为。
  其次, 司马光认为人具才德, 而当以德为先。他曾两度专论才德, 先是于庆历五年作 《才德论》(《传家集》卷六十四), 后来又在治平年间于 《通鉴》卷1中论才德。 他指出, 世人将才与德“通谓之贤”, 而不辨其异, 是不对的。 他以为, 才是天生的,如智愚勇怯, 生而不可改移; 德是人为的,如善恶逆顺, 学而可以转变。 才与德的关系, 才是德之“资”, 德是才之“帅”; 以德统帅才, 才能发挥才的作用。他将才德兼备者称为“圣人”, 才德皆无者称为“愚人”, 德胜于才者称为 “君子”, 才胜于德者称为 “小人”。 他以为, 取人之术, 如果不能得圣人和君子, 与其得小人, 还不如得愚人。 因他考虑到, 小人挟才以为恶, 做坏事而为害不浅,愚人无才无能, 别人可加控制。他提醒为国为家者应当 “审于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后”。
  他评述历史人物, 品评 “圣人”、 “君子”、 “小人”、 “愚人”, 正是审于才德之分, 而坚持德行为先的。
  再次, 司马光认为道术有正邪, 而强调信正斥邪。 他认为择术宜 “慎”, 不可一刻离开“正道”。 他说的正道, 就是“圣贤之道”, 即儒家之道。 而对“释老之术”, “老庄之言”, “神仙方技”, “申韩”之术, 都以为是 “邪术”, 是 “奇邪之术”, “离奇不论”, 而 “非国家教人之正术”( 《传家集》卷四十二)。
  道之正邪, 以“先王之道”和孔子之道为划线标准。 要求“考之于先王, 质之于孔子”, 只有如此, 才能 “不失其正”, “舍是而求之, 有害无益”( 《文集》卷九)。 凡是不遵守“先王”和孔子之道, 一律算为歪门邪道。 司马光一直强调,对于先王之道, 应当 “守之纯而行之勤”, “必以礼乐正天下”, 而不可 “视仁义为虚器,操刑法为利柄, 翦周孔为夷涂, 树申商之险术” ( 《传家集》卷六十五), 也不可为 “贱礼法” 的老庄、 “弃仁义” 的佛教开脱罪责。
  司马光述评历史人物, 正是在判别道之正邪的基础上, 以区分贤奸善恶的。《通鉴》论述历史人物无不如是。 其目的则在要求人们 “法善戒恶”, 择善而从,邪恶必戒。
  (3) 司马光编写史书, 目的在专供君主以史为鉴, 要求君主懂得知人、立政之要。
  在《通鉴》 中, 司马光论述“兴亡在知人”、 “成败在立政”的内容很多。 他在 《历年图》 中论道: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 政得其节, 百姓怀其德, 四邻亲其义。 夫如是, 则国家安如磐石, 炽如炎火 ( 《稽古录》卷十一)。
  所以《历年图》36条 “臣光曰”论历代治乱兴衰,几乎全是论析用人之贤能或奸愚, 立政之崇礼或非礼,怀民之仁德或暴虐, 交邻之信义或失信, 以及赏罚之得当或失当, 临政之谦恭或骄慢, 等等。
  《通鉴》 100多条 “臣光曰”, 在 《历年图》 “臣光曰” 的基础上及在写 《通鉴》时的新形势下,有所发展,但大多还是论用人、立政与历代治乱兴衰的关系,主要内容是论善用人、 严阶级、 施教化、 明法制、 讲信义等。
  司马光说, “为治之要, 莫先于用人” (《资治通鉴》 卷七十三)。 他强调用贤为 “本”, “无亲疏、 新故之殊, 惟贤、 不肖之为察”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五)。 批评 “先门第而后贤人”的做法, 并主张 “疑则勿任, 任则勿疑”(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八)。 所论用人之道, 还是 《历年图 ·论序) 中提出的 “采之欲博, 辨之欲精, 使之欲适, 任之欲专” 的原则。
  司马光特别强调 “礼”。 《通鉴》卷一第一篇 “臣光曰” 是专门的礼论: “何谓礼, 纪纲是也”。 就是要 “辨贵贱, 序亲疏”, 明确 “君臣之位, 犹天地之不可易”, “尊卑有分, 大小有伦”(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意在维护君臣上下的等级制度, 维护封建纪纲。 这就是严阶级之分。
  司马光说: “教化, 国家之急务也, 而俗吏慢之; 风俗, 天下之大事也, 而庸君忽之。 夫惟明智君子深识长虑, 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 ( 《资治通鉴》卷六十八)。 他认为, 施教化, 正风俗, 关系到治国安民, 影响深远, 只有 “教立于上”, 才能 “俗成于下”。 通过思想教育, 社会风气正了, 就不会有犯上作乱之事。 这就是施教化之意。
  司马光说: “法者天下之公器, 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 无所不行, 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 (《资治通鉴》卷十四)。 他认为, 必须严明法制, 秉公执法,“有功则赏, 有罪则诛, 无所阿私, 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如果赏罚不明, 则将“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 同时, 他还主张, 法制既定, 就不可朝令夕改, 不可变故乱常, 不可常搞特赦,而要维持法制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这就是明法制之常。
  司马光说: “交邻以信。”他主张对四邻各族政权, 要讲信义之道, 不可 “恃强弃信”, 不可 “徇利忘义”, 既要维护汉族的尊严, 也不一味欺压各族。 这就是讲信义之实。
  以上这些用人、立政之道,还是原在《历年图》“臣光曰”中提到的“任官以才, 立政以礼, 怀民以仁, 交邻以信” 的原则, 只是后来论得更为深广一些。
  司马光还进一步认为, 用人、 立政全系于君主, 关键在君主的思想。如论用人之本, 关键不在于考课人才的法规, 而在于君主用人的思想,如果君主“至公至明”,就能选贤任能,如果君主“不公不明”, 虽有用人善法,也难做到任用贤能。
  正因为司马光论用人、立政的关键在于君主,所以他论史也主要是论历代君主, 颇有论为君之道的特色。
  但司马光论君主乃用人、立政之关键,只是由于君主占据最高统治地位和拥有最高政治权力, 而不是迷信君主天才和万能。 他论君主之才能道:
     何谓人君之才五? 曰创业, 曰守成, 曰陵夷, 曰中兴, 曰乱亡。创业者,智勇冠一时者也。……守成者,中才能自修者也。……陵夷者,中才不自修者也。……中兴者,才过人而善自强者也……乱亡者, 下愚不可移者也。 …… ( 《稽古录》卷十六)。
  这种君主五才论,是将君主的才具与作为归为五类,分出高低、智愚、优劣之不同。 司马光论历代君主, 就按此五才论。
  因此, 司马光特别强调君主自修。 在《进修心治国之要札子状》中, 他说自己从政四朝, 始终强调 “人君修心治国之要”, 即所谓 “人君之德三: 曰仁、 曰明、 曰武; 致治之道三: 曰任官、曰信赏、 曰必罚” (《传家集》卷四十六)。 为何强调这些呢?他认为,天下治乱安危存亡的关键在于人君的思想, 只要君主思想端正, 有了至善的内心修养和政治修养, 就保证能施政得当, 天下治安长存。而君主的思想修养, 最重要的是通过 “好学” 来提高 “公明”的程度。
  关于君主“好学”的内容与要求, 司马光着重强调两点:①学习历史, 以史为鉴, 做到 “法善戒恶”。他写 《历年图》、《通鉴》和 《稽古录》的宗旨就在于以史提供君主借鉴。②顺民心, 纳忠谏, 做到改过从善。他一生政治活动中, 多次谏诤,表述政见,希望君主采纳。他在历史著作中,盛称臣民进谏和君主纳谏,如论: “夫切直之言, 非人臣之利, 乃国家之福也。 是以人君日夜求之, 惟惧弗能得” (《资治通鉴》卷四十三)。 “过者, 人之所必不免也; 惟圣贤为能知而改之。 古之圣王, 患其有过而不自知也, 故设诽谤之木, 置敢谏之鼓,岂畏百姓之闻其过哉!……为人君者, 固不以无过为贤,而以改过为美也”(《资治通鉴》卷十二)。
  在司马光看来, 君主本有五才,诸帝才具不等,有自修与不自修之别,有向善与向恶两种可能性。 因而, 听凭 “天生”, 不行; 任其随意, 不行; 还得要自修,“好学”。为了促使君主向善转化,就得使用历史教育和臣民规谏的办法,这种办法行了起来, 君主以史为鉴了, 纳谏改过了,就能“至公至明”, 用人唯贤,立政以礼, 自然可以达到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境界。这是司马光治史时所想到的制约和改造君主专制的办法与愿望。
  综上所述, 可知司马光的史学思想有如下几个要点:
  (一)通过写历代治乱兴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 以供最高统治者皇帝借鉴,就是以史学为封建政治服务。司马光以史资治的目的性非常突出,在古代史学中最具代表性。封建学者在寻求解脱现实矛盾的办法时,常常讨教于历史,这是我国历史悠久和史学发达的一个折光,也是我国历史意识的一个传统。这里面,既有高深的历史素养, 也含有消极的怀旧因素。
  (二) 言“古今”, 只谈历代治乱兴衰, 不通古今之变, 只想“先王之道”,反对变法, 显然有循环论和保守性。 司马光的史学要为他当时的政治服务,而当时的封建制已暴露出种种矛盾, 宋朝积贫积弱, 病患不轻, 这就面临着要否改革、如何改革的大难题。不改没有什么出路,要改又摸不到新门径,也不可能看到新曙光。无论是变法派或反变法派,无论是王安石或司马光,都在为解救时病寻找药方,而所能找到的无不是旧方。王安石是以汉武帝和桑弘羊的一套翻新,徒有变法之名,而无改革之实,能振作一时,终不能打开新路。司马光抱着先王圣方,守着宋祖宋宗之法, 守旧有余,谈不上振兴。
  (三) 言“天人”, 对天命, 又信又疑,基本上撂在一边, 对人事,大为关注,津津乐道。 这是轻天重人, 反映出我国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 但评论历史人物,过多地以道德思想为标准, 以分析君之明暗、 臣之贤奸,很少把人物放在历史运动中,据其实践以评其历史功过,这是重思想而轻实践,反映出论者是坚持儒家之道的正宗史家。 我国史学历来重人重思想, 讲究事在人为, 讲究 “蓄德” (即思想修养)。 这可以两分法看待, 注意历史人物的贤奸, 旨在以历史为教材, 务使人们 “法善戒恶”, 以加强思想修养, 为人如此不无益处; 但过份注意思想道德 (而且又是封建道德), 对人物的要求主要是内修, 而对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计较不多, 未免有坐而论道的头巾气。
  (四) 言君主, 虽然有其实际原因, 也不免过份强调了君主的作用。 但论君主有五才, 强调人君也要“治心”, 应当 “好学”, 应当以史为鉴和纳谏改过。 这就不是把人君当作万能之主,并没有把人君捧为神圣。实际的意思是,人君在实践中也要改造。 改造之方, 一是学习历史经验教训, 一是接受臣民的监督规劝。这样, 象司马光其人就大有作为, 可大显身手了。他写《通鉴》, 大讲为君之道,实际上是给皇帝编写历史教材,协助皇帝学习和提高。从司马光的史学思想看来,其史学为封建政治服务,特别是为君主专制服务,似乎是官方奴婢;其史书为皇帝的历史教材, 又似乎是帝王之师。这两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但有倚左倚右之别,因而也有近乎婢与近乎师以及得失多少之分。如果史学联系现实庸俗化, 牵强附会, 甚至屈从现实, 则史学确为百依百顺的婢女, 而会被最高统治者和御用学者任意涂抹打扮。如果史学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现实提供一面镜子, 统治者可照而不可夺, 其他人亦如此, 则史学就可为帝王之师。 司马光的史学, 大致上婢与师相兼; 但后者的面貌较为突出, 因为他不盲从君主之见, 有自己的看法, 而且始终如此。
  司马光自言信奉“圣人之道”, 不学 “离奇之论”,“比老止成一朴儒而已”(《传家集》卷六十三)。 这是他的自我鉴定, 很符合他史学思想的实际。

  (四)通写战略, 多出计谋

  司马光主编《通鉴》, 自言“止欲叙国家之兴衰, 著生民之休戚”, 详写历代的国政民情、治乱兴衰,成为一部政治通史。他对于社会经济与文化,往往少谈,甚至有的不谈。他写政治史,着力写了历代的各种战争,实际上是把战争当作政治斗争的重要内容,客观上说明了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政治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所以,他那简洁、通畅、生动的文笔, 多集中地写历代的战争。《通鉴》所写有些战争的篇章,如写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李愬奇袭蔡州等文字,是千古传诵的佳文。
  因此, 这里略谈 《通鉴》 写战争的问题。
  (1) 关于写战略方针。 《通鉴》 写一些较大规模的战争, 不是简单地铺叙战争的一般过程, 而是着意写出交战者的战略方针。 试举它写楚汉战争为例。
  公元前3世纪末叶, 继秦末农民大起义之后, 发生了历时5年的楚汉战争。在战争中,刘邦用兵有一定的战略方针,而且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随时对战略方针进行调整。因为其战略方针较为符合客观形势,终于取得了胜利。《通鉴》写刘邦的战略方针 (见卷九至卷十一) 突出了这么三点:
  一是刘邦准备发动战争之时。前206年,刘邦被项羽排挤到汉中,心里极为不满,但他只有几万兵马, 敌不过拥有几十万大军的项羽, 怎么办?《通鉴》写:刘邦听取了萧何 “今众弗如, 百战百败, ……愿大王王汉中, 养其民以致贤人,收用巴、蜀,还定三秦,天下可图”的意见,确定为战略方针。在此方针指导下,暂时没有轻举妄动, 而是到了汉中, 以萧何为丞相,经管国事;从张良之谏,烧绝所过栈道, 以迷惑项羽; 重用 “国士无双”的韩信, 任其为大将, 倾听其言;收巴蜀的赋税, “给军粮食”,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 才出汉中, 攻取关中, 从而打开了东进的道路, 与项羽争夺天下。
  二是刘邦彭城惨败后的紧急关头。前205年4月间,刘邦因在彭城之战中丧失了十多万人马, 离去了一些诸侯, 形势逆转。 《通鉴》 于此处写: 刘邦听取了张良的“九江王布, 楚枭将, 与项羽有隙; 彭越与齐反梁地: 此两人可急使。 而汉王之将, 独韩信可属大事, 当一面”的意见,确定为战略方针。 在此方针指导下,刘邦除了有萧何留守后方,可以不断地得到人力物力的补充之外,积极地开展了争取黥布、联合彭越、重用韩信开辟北方战场的工作,调动和联合了各方面的力量,从而削弱了楚军实力,扰乱了楚军后方,并对楚国形成半个圈的包围之势, 保证了汉军正面战场危而复安, 促使楚强汉弱的形势发生了变化。
  三是楚汉以鸿沟为界以后。 前203年秋, 楚汉定约以鸿沟为界, 双方休战。项羽领兵东归,刘邦打算西归。《通鉴》于此处写: 张良、 陈平规劝刘邦: “汉有天下太半, 而诸侯皆附; 楚兵疲食尽, 此天亡之时也。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刘邦 “从之”,确定下新的战略方针。 不久, 对此方针又作了许封韩信和彭越的重要补充。 在此方针指导下, 刘邦领导的联合战线, 立即发挥了威力,经垓下一战, 终于获得了灭楚的重大胜利。
  战略方针在战争中起着指导作用,写战争把握住这个问题,就抓住了写战争的纲领。
  (2) 关于写将谋。 《通鉴》 中写了许许多多军事家用兵之妙的历史情节。 试举它写官渡之战为例。
  公元2世纪末年, 一些割据势力为了扩张势力范围, 多次进行战争。 当时,袁绍是河北一大割据势力, 挥师10万, 由北而南, 妄图夺取中原。 曹操 “挟天子以令天下”, 立足中原, 企图统一。 于是袁、 曹两军于公元199至200年间发生了官渡之战。 本来, 从军事力量上看, 袁强曹弱,较为悬殊。 然而袁绍骄而无谋, 忌贤拒谏; 曹操足智多谋, 纳谏如流, 经过较量, 曹军战胜袁军, 从而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通鉴》写袁、 曹的将谋(见卷六三至六四), 约有以下几个要点:一写袁绍骄而无谋。袁绍因胜公孙瓒而骄满,在内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 他信谀听谗, 拒谏忌贤, 冒然决定出军。 二写曹操对敌情的分析。 曹方内部对袁军估计不一。 曹操分析袁绍骄而无谋, “兵多而分画不明, 将骄而政令不一”, 不足为忧; 荀或还断定袁军内部 “势不相容, 必生内变”。 据此具体分析,作了应敌的军事部署。三写袁、 曹争取群雄。袁、 曹都争取张绣, 而张与曹握手言好, 违袁依曹。 关中诸将中立观望, 曹操使关中安定,服属于己。刘表本有可能倾向袁绍,但曹操促使他中立。这些都是有利于曹的。 只有一个势力薄弱的刘备反曹归袁。 四写曹操击溃刘备势力。 曹军击败了 “新起, 众心未附”的刘备,扫除了东线之患。 五写曹操一再计胜袁军。 袁绍一再拒谏, 错过了有利的战机,一错再错,损兵折将。曹操则用计解白马之围,偷袭乌巢,等等,乘胜击溃袁军,“前后所杀七万余人”。 六写战争的尾声。 沮授言袁绍 “失策”, 曹操说袁绍 “无谋”, 还有作者的 “ (袁绍) 性矜愎自高, 短于从善, 故至于败”的叙述。 这都是从将谋方面总结袁绍失败原因的。
  (3) 关于写战场与细节。《通鉴》写战争, 有大场面的铺叙, 有细节的描写,无论其中的故事情节或历史人物, 都写得有声有色, 引人入胜。
  它写战场, 能把握节奏, 描写出声势。如写赤壁之战(见卷六五) 的交战情景, 自 “初一交战,操军不利, 引次江北”,至“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一大段, 写的有层次, 有节奏, 既生动, 又真实。 其中写黄盖诈降, 周瑜火攻, 应天时, 得地利,神速取胜,夸张而在情理之中, 真实而有形容之妙。 写周瑜继续挺进, 曹操狼狈而逃,胜者如风雷滚动, 败者如秋风落叶。这种史笔从具体描写中见生动, 故为小说和戏剧提供了丰富的题材。
  它描写细节最为出色。试举几例: 其一, 它写淝水之战(见卷一百五) 中两个主角苻坚与谢安的精神面貌。 写秦苻坚: 在战初,他凭恃自己有百万大军, 口出 “投鞭断流”的大言, 透露此人刚愎自用, 骄气十足。 见晋军部阵严整, 疑“八公山上草木,皆以为晋兵”,“怃然始有惧色”,反映此人由骄而疑,神色始变。至失败后,他自己说出 “吾今复何面目治天下乎”的心里话, 而且“潸然流涕”,描尽此人羞愧不已的窘态。 写晋谢安: 他在大敌压境, “都下震恐” 时, 统筹全局, “夷然” 处之, “既而寂然”, 还游山下棋, 保持一如既往的风度, 反映他若无其事, 而内心有所盘算。 当捷报传来时, 他 “了无喜色, 围棋如故”, 回答客问也只是 “小儿辈遂已破贼” 这么淡淡的一句话, 可是当他棋毕入内, 过户限,竟然 “不觉屐齿之折”, 充分流露了他难以控制的兴奋之情。 戏剧艺术虽可出色地塑造角色的喜怒哀乐, 然恐难象如此再现谢安的内心世界。
  其二, 它写沙苑、邙山之战(见卷一百五十七至卷一百五十八) 中的两个情节。 写达奚武侦察敌情:“武从三骑, 皆效欢将士衣服, 日暮, 去营数百步下马,潜听得其军号, 因上马历营, 若警夜者, 有不如法, 往往挞之,具知敌之情状而还。”这是以朴实的文字, 写真实的故事, 不加一点渲染, 而却十分生动。 写高欢责备彭乐: “欢虽喜其胜而怒其失泰, 令伏诸地, 亲摔其头, 连顿之, 并数以沙苑之败, 举刃将下者三, 噤良久。 乐曰: ‘乞五千骑, 复为王取之。’ 欢曰:‘汝纵之何意, 而言复取邪?’ 命取绢三千匹压乐背, 因以赐之。”这段文字, 不仅把故事写得具体生动,而且也合乎情理。它不需要象历史小说那样塑造人物和夸张史事, 然而所写人物逼真传神, 所写史事饶有趣味。
  其三, 它写李愬奇袭蔡州 (见卷二百四十) 中的雪夜行军: “时大风雪, 旌旗裂, 人马冻死者相望。 天阴黑, 自张柴村以东道路, 皆官军所未尝行, 人人自以为必死; 然畏愬, 莫敢违。夜半,雪愈甚,行七十里,至州城;近城有鹅鸭池,愬令击之以混军声。”所写自然景色, 非常真实; 所写军士情态, 颇近情理; 所写李愬之谋,更是奇特。画家虽能画出雪夜行军图,却难画出惊鹅鸭以混军声的绝妙情景。
  可见 《通鉴》 写战争细节之真实生动, 朴实自然。
  (4) 关于写战争胜负的原因。 《通鉴》 写战争胜负, 往往从政治成败方面指明原因, 足供政治上的借鉴。
  它对于战争胜负的复杂原因, 一般来说, 只是把握情节,很少分析,但在写情节上有所侧重与选择,特别注意到政治对军事的严重影响。如写隋军灭陈(见卷一百七十六至卷一百七十七): 开头用了八、 九百字写陈的君主昏庸, 奸佞掌权, 政治腐败, 上下荒淫, 文不治政, 武不善兵, 聚敛无厌, 士民嗟怨, 等等,揭示陈的政治腐败影响到军事不振, 还用了 “由是文武解体, 以至覆灭”作结。接着又写了傅縡狱中上书和章华上书极谏的内容,反映了陈政治上腐败不堪,军事上岌岌可危。在叙述隋与陈交战过程中,安排了三个值得注意的情节:一是隋主用高颎“废其农时”、 烧其储积之策, 从经济上摧毁陈军的物质基础, 因而“陈人始困”。 二是皇甫绩言隋军攻陈有 “三可灭”, 即 “以大吞小”,“以有道伐无道”,还有借口之词。反映隋灭陈在政治上很有信心。三是隋军全面总攻时,薛道衡回答高颎能否克陈之问, 举出可以克陈的四点理由, 其中第四点是: “我有道而大, 彼无德而小, 量其甲士不过十万, 西自巫峡, 东至沧海, 分之则势悬而力弱, 聚之则守此而失彼”。 意思是说, 隋对陈用兵, 无论政治上和道义上, 还是军事上,都是“席卷之势”。所以高颎欣然地说:“得君言成败之理,令人豁然。”史实确也如此。 《通鉴》 写隋军灭陈, 自始至终, 反复记述胜负原因, 不仅注意军事上的优劣,更着重写明政治上的清浊,说明政治长短决定军事胜负。它写晋灭孙吴、 唐平安史之乱, 等等, 也都注意政治对军事的影响。

  (五)《通鉴》思想, 永铸千秋

  《通鉴》问世之后, 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激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 于是, 续作者有之, 改写者有之, 注补者有之, 评论者有之,校勘者有之, 专门研究者有之, 形成了令人注目的《通鉴》学,吸引了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专门研究。
  (1)续作者。《通鉴》这部通史,只写了战国至五代一千三百余年的历史,战国以前与五代以后的历史皆阙而未载。 司马光明知此缺点而未能补缺, 《稽古录》又代替不了。 刘恕撰《通鉴外纪》十卷, 自包牺写至周威烈王二十二年, 算是补了战国以前的空白。 宋末金履祥以为刘恕之书取材滥而欠佳, 乃博采材料,撰成 《通鉴前编》 十八卷, 欲取而代之, 或有以此书改称 《通鉴纲目前编》者。后续之作很多, 有宋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 写北宋九朝史事; 李心传的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跟 《续通鉴长编》相续, 记宋高宗朝三十六年事; 刘时举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 写南宋高宗至宁宗四朝史事; 明人王宗沐、 薛应旂分别写了两部 《宋元资治通鉴》, 皆较为粗疏; 清人徐乾学等作 《资治通鉴后编》, 毕沅主持编写了 《续资治通鉴》, 都是续写宋元历史, 毕书取材丰富, 文字简洁, 可谓后来居上。 清末夏燮著 《明通鉴》。 这样, 使得 《通鉴》体的历史记载, 形成了一个史学体系。
  (2) 改写者。 南宋袁枢据 《通鉴》 原文, 区分二百三十九个事目, 改编为《通鉴纪事本末》, 创新了纪事本末体。朱熹批评 《通鉴》编撰方面存在缺点, 改其体例, 撰了 《通鉴纲目》, 创了纲目体。 自袁书和朱书问世后, 模仿而续作者很多, 使得纪事本末体和纲目体各自形成了一个史学系统。
  (3) 注补者。 北宋刘安世撰 《通鉴音义》, 已佚。 南宋史炤撰 《资治通鉴释文》, 不无错误。元胡三省撰 《通鉴释文辨误》, 对史炤书之误加以驳正。 宋末王应麟著 《通鉴地理通释》, 专释 《通鉴》之地理。 胡三省所著 《资治通鉴音注》,对 《通鉴》加以全面注释, 贡献甚大, 影响不小, 然它精于地理, 而疏于音韵训诂。 故清人起而对胡注纠正失误, 陈景云 《通鉴胡注正误》、 钱大昕 《通鉴注辨正》、 赵绍祖 《通鉴注商》等即是。近人陈垣所著 《通鉴胡注表微》, 则是阐发胡三省的治学精神和爱国思想。 《通鉴》 虽博采精择, 考异辨误, 然不无纰漏。 明末严衍作 《资治通鉴补》二百九十四卷, 广引众书, 对 《通鉴》补缺正误, 同时又补正胡注, 颇受《通鉴》研究者重视。 近人对《通鉴》不敢轻易补正, 而注释者较多, 只是迄今皆为选注, 全注者尚未见问世。
  (4) 评论者。 对《通鉴》 的记事与议论,历代学者多有注意并加以评论者。南宋李焘的 《六朝通鉴博议》, 是借 《通鉴》史事而发议论。 胡寅的 《读史管见》,朱熹的《朱子语类》,王应麟的《通鉴答问》,对《通鉴》都有一些评语。张栻的《通鉴论笃》, 则是《通鉴》史论的选本。 明末张溥的《历代史论》, 借史撰文, 三家村夫子的头巾气很浓。 清初王夫之所著 《读通鉴论》, 主要是借·《通鉴》记事写人而发史论, 但也有一些批评 《通鉴》史论的篇什。 晚清黄恩彤的《鉴评别录》, 主要是批评《通鉴》的史论与记事,也往往借史发论, 比之王夫之的史论逊色一些。 近人评论《通鉴》及其史论者很多, 然多为论文, 专著甚少。
  (5) 校勘者。 《通鉴》 问世九百年来, 流传广而版本多, 不免有误。 学者自然注意于此, 而加以校勘。 胡三省、 严衍等早已自觉为之。清人张敦仁的《资治通鉴刊本识误》、张瑛的《资治通鉴校勘记》、熊罗宿的《胡刻资治通鉴校字记》,都是校勘之作。 近人章钰的 《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 是一部校勘力作。 中华书局《通鉴》校点本,吸收了章校成果, 成为今通行的一个佳本。但此本尚有不足之处, 已有学者进行指正。
  明清学者马峦、陈宏谋、顾栋高等各自为司马光作了年谱,三谱以顾作为佳。近代以来, 出现了一些专门研究《通鉴》的专家学者,发表和出版了不少论著。
  要真正地建设《通鉴》学, 鉴识《通鉴》这份历史遗产之精华与糟粕, 谨慎取舍, 古为今用, 尚有待于人们扎实深入地研究, 争取出些新的研究人才, 多出新的成果, 为史学研究做出新的贡献。

施丁 于北京昌运宫寓所